【同居伴侣离世,遗产纷争引发居住权危机】 在重庆,刘先生与万女士虽未正式结婚,却共同生活了三十一年。他们携手创业,从餐馆到茶楼,积累了包括两套商品房、一套安置房及两辆车的财产,但均登记在万女士名下。今年1月,万女士因脑溢血去世,未留遗言。随后,刘先生发现两辆车被万女士的儿子唐先生变卖,房产也被过户至唐先生名下,自己甚至面临被逐出安置房的困境。 在法律上,刘先生与万女士的关系被定义为同居,而非婚姻。若万女士在同居期间未解除前婚,她与刘先生的共同生活可能构成重婚。面对遗产纷争,刘先生需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证明自己在财产中的权益。这不仅是对物质财富的追求,更是对共同生活记忆的捍卫。 刘先生的遭遇凸显了同居关系在法律保护上的缺失。许多伴侣选择非传统婚姻形式,却忽视了法律权益的保障,一旦关系破裂或遭遇不幸,便可能陷入维权困境。刘先生的故事提醒我们,在追求自由恋爱的同时,应理性考虑法律安排,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这场遗产纷争不仅关乎个人权益,更触及社会法律与道德的边界。刘先生正艰难地寻求公正,他的经历为我们提供了深刻的启示。#离婚冷静期 离奇离婚真相 婚托买房案
【同居伴侣离世,遗产纷争引发居住权危机】 在重庆,刘先生与万女士虽未正式结婚,
弘诚说娱
2025-03-18 0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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