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贸易领域有很多是灰色的。
如果按照一般人的概念,这都是违法犯罪。
但是就是存在是众所周知的公开秘密。
譬如sts,也就是船对船,Ship to ship.。
什么意思呢?
现在俄罗斯和伊朗的石油在被制裁。那么油轮到沙特加5%的沙特石油,然后开到海上。俄罗斯或者伊朗的油轮开过来咕嘟咕嘟咕嘟咕嘟装满了。
一船的石油都叫沙特石油。
明白了吗?
否则的话,伊朗被制裁这么多年靠什么生存的?
这是国际石油领域和航运界公开的秘密。
那为什么西方不制裁呢?很简单,因为美国和欧洲也需要这些石油。
难道欧洲买印度的天然气不知道是俄罗斯的吗?你都知道,他们能不知道?知道,没有办法,这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要花更多的钱,还要租船,成本高了不止两倍,三倍。
你看这是不是违法犯罪?
当然是——但是存在即合理,在一个广义的国际范围内,这就荒谬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