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女士毕业于北方民族大学英语翻译专业,拥有丰富的商务经验和管理经验。个人有良好的外语听说写译能力,具有勤奋、务实、奉献的奋斗精神。无论做什么,都做得很好,值得信赖。有高超的商务谈判技巧和沟通能力。
自2010年开始,朱女士就已经参与关于海外业务的工作。2014年—2018年期间,在惠州两家大型集团公司从事质量管理工作。自2021年4月至今为中国人寿保险惠州分公司工作人员,也从事其他承揽业务,2020年自己开办贸易公司,从事国际贸易业务。
大家不禁要问,这样一个优秀,拥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人怎么会去侵占职务呢?
2018年4月份开始,朱女士接受马某明、田某夫妇的求助委托,指导其完成湖北童话公司的质量验厂,客户验厂以及指导他们夫妇参加展销会及其他经营困难的咨询服务。马某明向朱女士给付一定的费用,但不包括朱女士参与的外贸订单业务,朱女士长期在惠州生活,在湖北童话没有任何考勤记录、没有工资发放记录、没有社保购买记录。综上,目前的证据无法认定朱女士是湖北童话公司的员工,也没有任何关系,该公司仅就合作媒介扮演过外协厂过账角色而已,如今却被FY认定为其员工,典型的法向不法让步。
因为田某认识到自己的能力有限,无法拿下外国客户订单,多次请朱女士主导拿下国外客户订单。由于朱女士的流利口语与超高的谈判技巧与工作能力,国外客户锁定朱女士是其在中国大陆的合作伙伴。
国外客户是朱女士将自己的外贸经验、东方人的智慧用自己的流利的英文听说写技能呈现给国外客户,最终得到与国外客户合作的贸易机会。根据我国法律对知识产权,最大限度赋予从事智力活动创造者以知识产权,与国外客户贸易信息的智力成果权属于朱女士所有。
2022年11月23日,国外客户知道朱女士被冤枉后,写了信给中国警察。他们用这封信来表达对朱女生努力工作、敬业精神和专业精神的认可,以及选择她的主要原因,也明确表示朱女士是他们在中国的唯一伙伴,希望不要被田某的话误导。
国外客户自始至终认为朱女士是该客户在中国大陆的合作伙伴,从未认马某明、田某夫妇为合作伙伴。虽然田某建群,但是取得客户以及客户信息是朱女士的智力成果,该客户并非田某开发客户。根据上述事实,湖北童话公司或者马某明、田某夫妇并非该公司的合作伙伴。国外客户并未给湖北童话公司或者马某明、田某夫妇发出订单,所有订单的供应商均是朱女士。
自开拓订单至交货都是朱女士主导。朱女士接国外客户订单过程中,田某夫妇以交期太紧,无法完成,并不愿意更不敢接单,朱女士自己接单后,让他们组织完成外协加工,但是他们没有能力顺利完成该项目。为了缓解疫情下中国大陆企业订单不饱和的状态,冒险主导该宗国际贸易,最后还是朱女士艰难完成该项目。
朱女士团队经过几个月的辛勤付出,终于把该订单生产完成,但因为田某夫妇的爽约,拒绝兑现给朱女士承诺的100万业余费用,仅支付了两万元。朱女士决定不再与田某合作,新接的订单不再交予田某生产,他们便心生怨念,联合背后靠山在湖北宣恩诬告朱女士职务侵占罪,强制认定朱女士为湖北童话公司的员工。
宣恩公A局于2023年1月10日对朱女士进行刑事拘留。后因证据不足,宣恩检察院分别于2023年3月和2023年5月,退回补充侦查二次要求公安机关补充制造有罪证据,。到2023年7月4日才向宣恩法院提出公诉。2023年10月开庭结束后,11月再次补充证据,这种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求公安机关补充制造有罪证据,这不得不引发对司法公正的质疑。
公诉机关在审讯起诉阶段未讯问犯罪嫌疑人,公诉人并未听取朱女士的意见,这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宣恩检察院事实已经查明,但三次要求公安机关补充制造有罪证据,又从程序上拖延案件的审理。这中间到底隐瞒了什么样的真相?背后究竟有多大的保护伞?
并且朱女士并未隐瞒任何事项,也未损害湖北童话公司的任何财产获利利益,相反,在她一人完成整个交易后,湖北童话仅仅充当过账公司角色未有任何付出而获取巨额利益。躺着赚钱的田某夫妇现在却因不再合作而构陷朱女士让她承担罪名,果然是事在人为!
朱女士是一名优秀的外贸企业家,在珠三角经营有两家大型外贸企业,如今被扣莫须有罪名强制拘留,其经营的外贸公司遭受重大损失,司法机关能保障对外贸易工作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吗?对于工作一直努力认真对待的她,就因为别人人心的怨念,就要让她承受莫须有的罪名吗?这背后的黑幕无人知晓,我和广大群众期待真相的到来,纸是包不住火的。社会的蛀虫,迟早会被绳之以法,我们共同期待光明的到来,正义是不会迟到的,罪恶必受法律严惩!
恳请各位部门领导重视此事,对扰乱法治社会的人进行相关惩治。依据事实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朱女士的优秀品质和职业能力大家有目共睹,莫要让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的人寒心,也给关心此事的人们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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