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人大代表蒋胜男的提议得到了许多人的认可。
1,提议取消私生子继承权,取消“家暴”这个词。
私生子享有婚生子同样的继承权,这是对婚生子最大的不公,也是对婚姻法的亵渎。
“家暴”不能称为家暴,不能因为成家了就变成故意伤害的借口,家庭反而成了有些人暴力侵害配偶的避风港。
2,提议“知三当三”故意破坏他人婚姻关系的人,不但要接受道德谴责,还要接受法律处罚。
这条提议就是给明知故犯的群体一个警示,毕竟“明知”却还要为之,实属“万错集一身”。
3,取消“离婚冷静期”。
不知道怎么出现的“离婚冷静期”,这简直就是让弱势群体雪上加霜的经历。我觉得,结婚才需要冷静,不然离婚很艰难。
大家觉得,这几项提议是不是很贴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