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离异女子为了讨好自己的男朋友,竟然…唉,这世道,真是让人想不通,一个母亲,怎么能做出这种事,简直丧尽天良,把15岁的女儿,亲生女儿啊,送给男友,当礼物?这男友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居然也同意,真是狼狈为奸,禽兽不如!三年半,判得轻了,太轻了! 这女的,林某,离异,北漂,不容易,我能理解,想找个依靠,想有个家,人之常情;可也不能这样啊,为了讨好男友,连女儿都不要了,这算什么母亲,母爱呢?小甜才15岁,正是花一样的年纪,这阴影,怕是一辈子都消散不了了,可怜的孩子。 小甜,之前跟着爷爷奶奶在农村,每年暑假来北京和妈妈住一段时间,本来应该是一段美好的回忆,结果却成了噩梦;这妈妈,太狠心了,简直不是人,虎毒还不食子呢,她怎么下得去手。 刘某,打工的,估计也不是什么有钱人,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毁了孩子的一生,也毁了自己,三年半,值吗?这代价,太大了,以后出来,还能抬起头做人吗? 酒,害人的东西,一杯酒,断送了母女情,也断送了小甜的未来;这酒,是毒药,是迷魂汤,让人失去理智,做出可怕的事情来,林某,你就不想想后果吗? 法律,是公平的,也是冰冷的,三年半,是法律的判决,但能弥补小甜受到的伤害吗?能警醒世人吗?我觉得不够,远远不够,这样的事情,应该重判,才能震慑那些心怀不轨的人。 “虎毒不食子”,这句话,在林某身上,失效了,她比老虎还狠毒,比老虎还可怕,她玷污了“母亲”这个词语,母爱,应该是无私的,奉献的,而不是用来交换的,用来利用的,她根本不配做一个母亲。 小甜,以后怎么办?谁来保护她?谁来抚平她的伤痛?希望她能坚强,能走出阴影,重新开始,也希望社会能多关注这些孩子,别让悲剧再次发生。
北京,一离异女子为了讨好自己的男朋友,竟然…唉,这世道,真是让人想不通,一个母亲
泪儿谁来擦
2025-03-14 16: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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