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兰州市原副市长牛向东被查后据判决书显示他累计敛财高达6390余万元,其中值得关注的一个细节是他的行贿人里有一个叫做蒋某民的人,此人曾两次送给牛向东贿款共计1159万余元用于他在北京购房。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将蒋某民的行贿案公之于众。判决书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细节是,蒋某民曾两次向时任兰州高新区管委会主任的牛向东行贿,数额高达1159万余元,目的是为牛向东在北京购房提供资金。而这位牛向东,正是兰州市原副市长,一位曾经位高权重的地方官员。 牛向东的从政之路,可谓平步青云。他先后担任过兰州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兰州市建设局局长、兰州市副市长等要职。在主政兰州高新区期间,牛向东权力日盛,但也埋下了腐败的种子。据判决书披露,牛向东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敛财,收受贿赂达6390余万元之巨。在这其中,就包括了蒋某民的1159万元"购房款"。 蒋某民是想通过贿赂牛向东,来解决自己的商业问题。而牛向东在收受贿赂后,也确实利用职权为蒋某民化解了债务据判决书披露,蒋某民的公司与兰州高新区管委会之间存在债务纠纷,涉及金额不小。为了尽快解决这一问题,蒋某民找到了时任管委会主任的牛向东,表达了请托的意愿。作为交换条件,蒋某民许诺为牛向东在北京购置一套商品房。2024年12月,辽宁省纪委监委对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牛向东展开了立案审查,因其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调查结果揭示,牛向东在长期的公职生涯中,逐渐丧失了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背离了初心和使命。其行为不仅表现在对党内纪律的漠视,还包括伪造证据、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等严重违纪行为。此外,牛向东还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并且在组织函询时未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谋取私利。 在经济方面,牛向东通过民间借贷非法获利,违规参与工程承揽,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他还在配偶管理上失职失教,纪法底线完全失守,导致其权力进一步滥用,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这些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党和人民的利益,也恶化了所在地区的政治生态。 牛向东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各项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其职务违法行为与涉嫌受贿罪行交织,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广泛。最终,辽宁省纪委监委决定将牛向东开除党籍,取消其待遇,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蒋某民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行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对于行贿罪,我国刑法规定了相应的量刑标准,根据行贿数额的不同,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然而,在蒋某民的案件中,法院最终做出了缓刑的判决。这一判决结果,是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的规定做出的。法院认为,蒋某民所在公司认罪态度较好,且为当地经济做出了一定贡献,因此对其从宽处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根据宪法及我国在与犯罪作斗争中的实践经验制定的法律,目的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最初的《刑法》于1979年7月1日通过,并于1980年1月1日开始施行,通常被称为“1979年旧刑法”。它在为期近二十年的有效期内,为中国社会的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础。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需要做出调整和完善,于是经过多次修订,现行《刑法》即“1997年刑法”在1997年3月14日通过,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经经历了十二次修订。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刑法》的修订工作并不止步于此,2023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并宣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订再次增强了法律对新型犯罪的应对能力,如增加了针对外汇犯罪、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刑罚措施。
李岚丰只是景德镇市台胞接待服务中心一级主任科员,论级别,他连副处级都不是,论职权
【2评论】【10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