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中外,明文规定与实际并不完全一致。仅举几事为例说明:
《钦定大清会典》明文规定:皇后生的女儿封固伦公主,妃嫔等生的女儿封和硕公主。但实际上清朝起码有10个固伦公主是妃嫔生的。而且有的和硕公主或因额驸战功卓著,对国家贡献大,或因公主本人表现极嘉,感动了圣心而晋升为固伦公主。
其他方面也多有实例。比如妃嫔去世,规定皇帝要辍朝几天,可是有几位妃嫔死后皇帝不辍朝。
还比如,妃嫔金棺奉移,规定沿途要搭盖芦棚,可是有的妃嫔金棺奉移,不搭芦棚,而是寻找宽大的旅店停放金棺。
遇到特殊情况也要务实对待,通权达变,不拘泥条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