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观众问怎么看鸿蒙和自媒体网红“我是大彬同学”互相指责为什么像俩法盲互怼[允悲]

代芹聊趣事 2025-03-11 20:25:29

有观众问怎么看鸿蒙和自媒体网红“我是大彬同学”互相指责

为什么像俩法盲互怼[允悲]

我们梳理一下就明白了。

1,鸿蒙智行法务想起诉谁直接诉就行,也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根本不需要声明。或者可以等判决出来再声明。拿到报警回执或者警方通报再声明也可以。

只有法院可以判决,企业法务当然没有资格判定公民的罪责。公司可以辟谣,可以质疑,可以说对方涉嫌什么。而判决之前都是涉嫌,不能提前判定。所以最好不要说确定性的语句。自己也有法律风险。

这是民事诉讼的基础。

如果真的认为对方诋毁造谣诽谤,需要紧急止损,应该直接报警。比如王员外案。当然要依法依规举报。鸿蒙的法务直接把两个嫁接到一起,显得很不专业。

这是法律流程的方面。

再说事实的方面。鸿蒙当然可以辟谣,当然可以对造谣诋毁开战。最好是以事实为依据。有些律师函会发这种警告的词语,但那是发给个人或单位的。

鸿蒙智行法务对公众发布,公众可不一定认识这个自媒体,也不知道他做了什么。所以你最起码应该把他的事实错误明示出来,才能起到维护自身权益的效果。不然什么是造谣都不知道,怎么阻止谣言呢?当然声明之前要做好取证。这是对公众负责的态度。要用事实说话,不能让公众去猜这个人做了什么。就是所有嫌疑都属实,法院判决之前也都是嫌疑。一码归一码。

2,我是大彬同学问的都离谱,意大利没有deepseek也有谷歌搜索吗?

当然可以起诉鸿蒙智行的声明造谣诽谤,侵犯名誉权等多项人身权益等,包括引导网暴都可以诉。

如果认为微博蓝V(企业主体)侵权,想找账号主体,去社会信用代码搜什么?微博认证根本不显示工商主体,蓝V名和公司名甚至可以不相关。花钱买蓝V服务就行。不管起诉任何微博用户,都是向微博客服索取账号的注册信息仅供起诉使用。微博一般会给。如果不给直接起诉微博,要求微博提供注册主体信息,然后再起诉主体。我之前起诉微博用户都是这么办的,一般直接就给了。其实不管鸿蒙智行法务有没有起诉,法院有没有立案,被告都是不知道的。被告只有到了法院立案5日内送达了起诉状副本才知道。那时候就有原告的信息了。

所以直接找微博或者诉微博才是常规做法。鸿蒙智行的微博没有义务公布所属单位。也没有义务告知受理法院。而且告知了被告也没什么意义。哪个法院都一样,一般是在被告户籍所在地。

而这里的被告在意大利留学,适用于不在大陆居住,直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就行,非常方便。

如果被告想诉原告侵权,可以另外起诉或反诉。也就是向受理法院提起,直接由同一法院受理。理由可以是反诉原告虚假诉讼,也就是捏造事实起诉。这样一个法庭都能判,节省法律资源。

这是针对民事诉讼。如果是被刑事诉讼,也就是公诉,就不可以反诉检察院。比如王员外案质疑虚假证据,不可能直接向法院提起反诉。可以向法院提出质疑,再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虚假证据的刑事责任。我们之前解读王员外案就详细说过了。

总结

1,鸿蒙智行方认为自媒体造谣诋毁,最好直接报警追究责任,第一时间切断谣言传播。也可以同时提起民事诉讼,进行侵权索赔。等有司法结果再公告。依法披露公安机关,司法单位的文书。

2,不建议公司在没有任何司法背书的前提下声讨个人。如果确实存在司法方面的困难,比如有的小企业没钱诉很多侵权主体,因为原告需要先花钱,那么也应该说明事实,使用涉嫌等法律规范用语。不应该只有罪名或者指责,没有事实依据。

3,被告如果没有收到司法单位的文书,就被其他主体网络声讨,可以向平台索取所属单位起诉侵权。如果已经收到文书,可以向法院提出反诉。

4,网络不是公堂,涉及违法犯罪应该由相关主管部门处理。网友不是判官,不是行刑人刽子手,也不是被蒙蔽和商战操纵的棋子。建议双方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少在网上吵来吵去。

再次吐槽鸿蒙智行法务的微博措辞。上来连主语都没有,谁起诉?你们是谁?也没有落款。鸿蒙智行的品牌主体本来就很模糊。鸿蒙智行是鸿蒙智能汽车技术生态联盟,也就是多个品牌,叫华为智选车品牌联盟。包括问界享界尊界智界。既然已经公布了华为邮箱,直接华为起诉就可以。被侵权起诉应该是声讨对方违法行为的,怎么自己被一堆人挑错呢[允悲]

坚决支持鸿蒙依法维权,坚决支持打击网络造谣诋毁。事要办,还要办的漂亮,敞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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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秋天

秋天

1
2025-03-12 09:50

那你如何看待小米法务呢?比如图上这种。

我就是凑凑热闹 回复 03-12 11:52
因为视频内容有引导极端粉丝攻击小米的嫌疑,对小米的商誉产生了影响,小米举报该条视频没什么问题,有因果关系的事情你都拿出来说事,那鸿蒙智行这种无脑操作,不严谨的措辞被人挑刺质疑用你的逻辑不应该也是正常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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