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看自家天花板漏水,墙都泡坏了,他怒气冲冲跑到2楼,一脚踹开邻居家的大门

老六看社会事 2025-03-11 17:49:00

上海,男子看自家天花板漏水,墙都泡坏了,他怒气冲冲跑到2楼,一脚踹开邻居家的大门,冲上去就把女主人按在沙发上一顿暴打。女子吓得直求饶,可男子却不肯收手。女子走投无路之下,只好抄起水果刀反击,朝男子头部砍去。事后,警方以故意伤害罪对女子进行批捕,可检方审查后却给出不同意见,结局让网友连声叫好!

根据逐浪新闻3月11日报道,24年3月7日,家住一楼的康某发现,自家天花板上不断有水滴落,不仅墙泡坏了,地板上也都是水,这让他心烦意乱。

他心想,肯定是二楼漏水了,咋就这么不小心啊!康某越想越气,决定上楼去找邻居理论。

康某心里憋着一股火,一口气冲上二楼,他用力敲门,但没人答应。

康某没了耐心,情绪彻底失控,他一脚踹开了邻居徐某家的门。

徐某听见动静后连忙来到客厅,接着便看到了怒气冲冲闯进她家的康某。

还没等徐某反应过来,康某就二话不说,直接冲上来把徐某按倒在沙发上,拳头如雨点般落下。

徐某被这突如其来的攻击吓得尖叫声连连,她不知道为什么康某一上来就要如此暴力的揍她。

徐某一个女人家,身材娇小,力气也弱,哪里是康某这个男性的对手?

她只能本能地用手臂去抵挡康某的拳头,但很快就招架不住。

她不断求饶,说有话好好说,不要上来就动手!可康某早已打红了眼,根本不收手。

在极度的恐惧和自保本能下,徐某看到了旁边放着的一把水果刀。

她心想,不能再这样被打下去了,否则自己会有生命危险。

于是,徐某鼓起勇气,抓起一旁的刀,朝着康某的头就砍了过去。

康某没想到徐某会反抗,更没想到她会动刀。他只感觉头部一阵剧痛,鲜血瞬间流了出来。康某捂着头,痛苦地哀叫着…

事后经医院鉴定,康某左顶骨骨折,构成了轻伤二级。

而徐某也好不到哪去,她身上也有多处被康某殴打致伤的痕迹。

警方介入调查后,以故意伤害罪要对徐某进行批捕。徐某心里既害怕又委屈,她知道自己动刀是不对的,但当时真的是没有其他办法了。

徐某原以为自己要面临法律制裁了,没成想,事情却迎来了转机。

检方在审查案件时给出了不同看法。他们认为,徐某作为女性,身材娇小,而康某则是一个身强高大的中年男性,双方力量上悬殊。

在冲突中,徐某明显不占上风,她身上的伤也证明了这一点。

那么,由此看来,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康某未经允许踹开徐某家门,并对徐某实施暴力殴打,明显属于不法侵害。

徐某在面临即时危险,且无法寻求其他帮助的情况下,使用水果刀进行反击,其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康某的行为明显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因为他故意对徐某实施暴力,导致徐某身体受伤。

然而,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徐某的反击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因此康某不能以此法条对徐某进行指控。对于康某的行为,若徐某或检方选择追究,康某可能面临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康某未经允许踹开徐某家门,非法侵入徐某的住宅,并实施了暴力行为。这一行为明显违反了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规定。

虽然本案主要关注的是徐某的反击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但康某的非法侵入行为同样应受到法律制裁。如果徐某或检方选择追究,康某可能面临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刑事责任。

检方认为,徐某的行为,只是为了阻止康某的暴力行为,并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在这种情况下,徐某挥刀反击,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于是,检方作出了不批捕的决定,这也让徐某彻底松了一口气。

有人说,小事不管就会变大,这样的事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对小事从严管理和严厉制裁,才能避免变大的贻害。

凡事有因有果,冷静处理,耐心沟通,必要时走法律途径,才是正道呀~

对于徐某的遭遇,你怎么看?

0 阅读:9
老六看社会事

老六看社会事

聊聊社会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