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女子在某酒楼给孩子办百日宴,定了6桌,基本上常见的菜品都有了。可亲友们来吃饭后发现,菜品实在太差了,认为女子既然舍不得花钱,索性就不要请,所以不少亲友吃到一半就离开了,还有亲友抱怨说:“从没吃过这么寒酸的席”。事后,女子感到十分委屈,她责怪是酒店的问题导致自己在亲友面前丢了面子,因此要求酒店赔偿。网友:又要讹人? (来源:椒点视频) 易女士和丈夫的孩子出生快满百天了,为此二人在一家知名的酒楼定了6桌宴席,并进行挑选了点心、基围虾、清蒸鳕鱼、尖椒兔、粉蒸肉、烤鸭、泡椒牛腩以及海鲜扇贝等。酒店核算了一下,一桌大概在700元左右。 然而百日宴当天,易女士却遭到了不少亲友的指责,认为易女士太过抠门,如果舍不得钱办,索性就不要办,这些菜品太寒酸了。有些亲友甚至吃到一半就离开了,去外面的小饭店随便点了几个菜。 易女士还是被家中长辈数落后才知道怎么一回事,但她觉得十分委屈,她认为菜品已经非常丰盛了。后经了解得知,原来不是菜品不够丰富,而是酒店的出菜顺序出了问题。 在中午12点15分,百日宴会准时开席,可是酒店将凉菜、素菜和小吃陆续上桌了,但几道大菜、热菜却迟迟不见踪影。 宾客们等了快1个小时了,都没见大菜上来,以为就这么一点菜。易女士当时因为忙着弄孩子,所以没注意到,直到有亲友陆续离开,才发现大菜、热菜都还没上。 易女士的一位长辈忍不住指责说:“你这办的什么玩意儿,外面的小饭店都比这桌的菜要好。” 易女士感到十分委屈,她找到酒店经理要求给个说法。经理先是道了歉,表示今天宴席太多了,所以厨房忙不过来,而易女士又更改了上菜时间,导致出餐时间不够,所以就将易女士的那桌大菜、热菜都放在了最后。 易女士愤怒地说:“如果出餐时间不够,那你们应该提前说一下,我好和亲友们打个招呼,可你们都没提醒。现在这好好的百日宴被搞成这样,你们必须给个说法。” 我们从生活常识来看,一般冷菜上完后,就要开始上热菜了,而冷菜一般都是在开席前就已经上完。 虽然酒店在前一个小时只上了冷菜,宾客们等了近一个小时都没见热菜、大菜上来,但作为常吃宴席的人来说,肯定是认为酒店忙,没来得及上,而不会认为是主家没点大菜、热菜。 因为就算是700元一桌比较便宜,那至少也有个热的肉菜或者汤之类的,这是常识问题。 因此,易女士的这些亲友当场甩脸子离开,也的确有点不对,没有顾及主家的脸面。 那酒店该不该为此担责呢? 从法律上来讲,易女士在酒店定了6桌,每桌700元且已经支付了餐费,那么易女士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应当得到保障。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事件中,易女士虽然临时更改了上菜时间,但并没有将上菜的顺序给更改,所以酒店还是应当按照原先约定的上菜顺序上菜。 可是酒店却因为忙碌,导致将易女士的6桌宴席的上菜时间擅自更改,且没有提前与易女士沟通。 因此,酒店的行为侵犯了易女士的合法权益,构成了合同违约。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酒店方面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比如:酒楼应当免除部分费用,或提供额外服务等,亦或者赔偿损失。 最终,酒楼同意免除易女士800元的餐费,并向易女士道了歉,双方达成了和解。 对此,您怎么看? 关注@法律公开课
重庆,一女子在某酒楼给孩子办百日宴,定了6桌,基本上常见的菜品都有了。可亲友们来
雷雷说趣
2025-03-10 19: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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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溜
600一桌?!你还不如请个乡下厨子在家开席呢!
平仔
20分钟不上就认为没菜了还能等1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