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谈农民卖羊肉获利180被罚10万:趋利性执法

不起眼的油腻大叔 2025-03-10 11:46:27

少数执法机关错误认为“管理就是处罚,严管就是重罚”,导致顶格处罚和小过重罚不时发生,这是最高法行政审核庭耿宝建说的,他还特意提到2024年12月,江苏盐城农民因销售未经检疫的羊肉获利180元,市监局开除10万元的罚单。人民法院依法纠正趋利性执法。这个案子,最后罚了农民1万元。  趋利性执法,这几年有点按不住的势头了,以罚代教,对于某些轻微的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违法行为,都是用了最重的处罚。重罚代替了教育,这总感觉有点不对劲,事实上很多时候,我们触犯了法律,而我们并不知道,没有任何主观犯罪的念头,最后都是用最重的处罚来解决问题。事实上,法律是非常健全的,有很多适用的法条,有轻的有重的。但是对于个人来说,很多时候都用了小过重罚。趋利性执法大概就是这样了。 小过重罚,通常会发生在个体,大过轻罚,通常会发生在企业。至于案例,经常看新闻的朋友应该会知道,通常这些都会挂在热搜上。至于为何会出现这种现象,懂的都懂了,当然对于行政处罚,有关部门肯定是有法可依的,符合法理的,这个无须争议,但是是不是符合事例,情理呢,这个我们打个问号。当然这种事情一般都会上热搜,有个很简单的判定依据,上了热搜,评论比点赞多很多的事情,一般可以判断为不符合事理和情理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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