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80岁老人到一车行免费给三轮车充电,老板见车把手都断了,怕有安全隐患,

落叶随风呀 2025-03-09 20:41:40

河南商丘,80岁老人到一车行免费给三轮车充电,老板见车把手都断了,怕有安全隐患,就给老人换了一辆半新的三轮车。老人问老板多少钱?老板说不要钱,老人老泪纵横,连连感谢。网友:这样善良的老板不发财都难。 在商丘的一条街上,有一家车行,车行的老板张先生是一位热心肠的人。 2月27日,车行里来了一位80多岁的老汉,他开着一辆破旧不堪的三轮车,车里还坐着他的老伴。 张先生一眼就认出了这位老汉,因为他经常到车行来免费充电,两人也常聊上几句。 从老汉的口中,老板得知他的老伴脑子有些不好使,时刻需要有人照顾,而老汉自己也是年迈体弱,生活颇为艰辛。 每次看到老汉穿着那破旧的衣衫,手上布满了厚厚的老茧,张先生的心里都会涌起一股无法言说的滋味。 他猜测,老汉的家庭条件一定不好。 而这次,老汉的三轮车坏得已经不成样子了,车把手也断掉了,看起来随时都可能罢工。 张先生担心这样的车子继续骑下去会有安全隐患,于是当即决定给老汉换一辆车。 他转身从车行里推出了一辆半新的三轮车,然后叫住了正准备离开的老汉,告诉他要给他换一辆车子。 老汉一听,脸上露出了诧异的神色,他连忙问张先生要多少钱。 张先生笑了笑,对老汉说:你是老年人,特别不容易,我怎么能要你的钱呢?你就放心用着吧! 老汉一听这话,眼眶立刻湿润了,连连拒绝,这怎么行呢! 张先生坚持让老汉开走,最终,老汉才同意。 老汉感谢的话无以言表,只是哽咽着向张先生道谢:你真是个大好人啊!谢谢你啊!我这辈子都没遇到过这么好的人。 张先生只是笑着拍拍老人的肩膀,说:没什么的,老人家就安心用着这辆车吧,以后有什么需要尽管来找我! 帮助了老汉后, 张先生收获了无法用金钱衡量的满足和幸福感,他想把这份美好的心情传递出去,于是将这件事的发布到了网上。 那么,在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1、张先生将一辆半新的三轮车免费送给老人,这种行为构成了法律上的赠与行为。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张先生有将三轮车的所有权转移给老人的意思表示,且不要求老人支付任何对价。 虽然老人一开始有所推辞,但在张先生的劝说下最终接受,符合赠与合同中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要件,赠与合同成立。 只要该三轮车不存在权利瑕疵,如不是被盗车辆等,张先生完成交付后,老人就合法取得了三轮车的所有权。 2、张先生的行为符合公序良俗要求,是值得赞扬的。 《民法典》第8条和第153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张先生的行为体现了对老人的关爱和帮助,弘扬了社会的善良风俗和道德风尚,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法律鼓励和支持这种积极的行为,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传播正能量。 3、80岁的老大爷和老伴还在为生存奔波,可见是农民,张先生对他们没丝毫歧见,经常免费给他们的三轮电动车充电不说,这次居然送了辆车。 新旧不说,这份爱老怜老的善举,在物欲横流,亲朋好友为钱帛反目成仇时常发生的当下,实在让人耳目一新! 信源:第一眼新闻—2025-3-1 (80多岁老人载着老伴到车行免费充电,老板看车太破,直接给老人换了一辆三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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