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成本太低了!四川,某环卫车在某街道清运垃圾,因私家车在环卫作业的地方,停了两天都没有挪走,车上又没有电话,挡住作业。环卫工气愤之下,将黑色袋装垃圾甩到这灰色私家车车顶,现场垃圾散落一地。事发后,当地城管部门表态,“如果真的是环卫车司机有问题,肯定会处理”,可网友却有不同意见。 (来源:大风新闻) 事情发生在四川南充某街道,第一天,环卫车到某小区外的作业点收垃圾,看到灰色的私家车横在垃圾桶旁,占用了清运车作业位置。 “我下车绕了三圈,挡风玻璃、车门缝都找遍了,硬是没见着挪车电话。” 环卫工张某非常气愤,但没有任何办法,只能暂时放弃将垃圾收走。 私家车停车的位置,是规划好的清运点,私家车的违停,直接导致垃圾无法清运,关键是,对方还停了整整两天。 环卫公司表示,环卫车每次来作业,都被这辆车堵住!周边的居民都开始反映垃圾没有清理,以及存在异味的问题了。 或许是被领导说了,又找不到私家车的挪车方式,张某没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她拽起两个黑色垃圾袋,用力甩上私家车的车顶,馊汤汁顺着天窗缝隙流下。 接着又连续倒空了几个垃圾桶,腐烂的菜叶、沾满油污的塑料袋,铺满私家车整个车顶,完成这一切后,张某开着环卫车扬长而去。 事情发生后,城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具体的清运工作是县市区在负责,还有一些是市场化运营的公司,垃圾清运是签合同的,不一定就是他们的车辆。” 并强调说,“如果真的是环卫车主有问题的话,肯定会处理。” 1、私家车在环卫作为的地方,停了两天都没有挪走,也没有罚单,这是甩锅给交警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在标志、标线明确提示禁止停放的区域停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处以20-200元的罚款,实践中一般是罚款200元。 从理性的角度出发,环卫工张某应该打电话报警,让交警部门来处理,但碰到这种违停,真的很气人,直接扔垃圾,是最解气的方式。 2、环卫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负责赔偿私家车的损失。 《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张某因为私家车挡住清收作业,没能控制好情绪,可以认定为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由环卫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第1191条后半段规定,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找张某追责,但公司会这样做吗? 和城管部门说得很严重,他们肯定会处理不同,环卫公司表示,已对张某进行批评教育。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违法成本太低了!四川,某环卫车在某街道清运垃圾,因私家车在环卫作业的地方,停了两
小蚂蚁评事
2025-03-09 10: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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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森
支持环卫工人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