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法,家长连坐”!
提案一出,便引发了轩然大波!
支持者表示,这填补了“法律空白”,是一件大好事。
为何?
因为它明确了家长的赔偿责任,
要求家长务必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并且将履行情况纳入个人征信,以此来倒逼监护人履行教育职责。
反对者则指出,当前,80%的未成年犯罪来自留守、单亲家庭,
赔偿可能会加重贫困家庭的负担。
还有人提出,国家可以先行赔偿呀,然后再追诉犯罪人家长。
众说纷纭,各执一词!
但我们总不能因噎废食吧?
因为家庭教育缺失是犯罪的主要原因,家长承担责任确实很有必要。
我们可以参考国外的一些做法。
例如,美国部分州实行“家长责任法”。
要求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违法行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甚至可能遭受刑事处罚。
日本《少年法》规定,监护人需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并接受家庭法院的监督指导。
实践证明,法律对家长责任的明确界定,不但能够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还可以推动家庭教育的改善。
这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必须进行强制立法!
对此,你怎么看?
用户10xxx77
以前的少教所还是管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