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学创作与审美标准”的思索。近日,贾平凹之女贾浅浅荣获全国一等奖的一首诗歌引发了热议。诗开篇的“白天是白色的白,黑夜是黑色的黑”令无数人瞠目结舌。有人对其大为赞赏,觉得其水准与境界超凡绝伦,甚至将之奉为文学创作的楷模。可是,当我们深入考量时,不禁要问:这样的语句当真配得上全国一等奖吗? 文学创作绝非简单的文字拼凑,而是情感、思想与技巧的有机融合。诗歌作为文学的精粹形式,更应追求深邃的思想内涵与独特的艺术呈现。然而,“白天是白色的白,黑夜是黑色的黑”这样的语句,看似简明,实则欠缺深度与创新。它仅仅是对客观事实的简略陈述,既无法引发读者的情感共振,也未展现出独特的审美意义。 文学的迷人之处在于它能够超脱日常生活的表象,开掘人性深处的情感与思想。优秀的诗歌应当如一把钥匙,能够开启读者心灵的枷锁,让人们于平凡里看到不凡,于简单中体会到复杂。可是,这样的语句却显得太过浅薄,甚至有些“幼稚”。它更似一场文字游戏,而非真正的文学创作。 我们不可否认,文学创作需要天赋与灵感,但更需要坚实的基本功和对生活的深刻洞悉。一位出色的诗人,不但要有敏锐的观察力,更要有把这些观察转化为深刻表述的能力。倘若仅仅靠着几句看似“高深”的语句就荣获全国一等奖,那么文学的审美标准岂不是变得太过随意? 文学的审美标准应当是多元的,但绝不应是低标准的。它需要创作者精心雕琢每一个字、每一句话,用情感触动读者的心灵。我们不能由于某人的身份或者名气就盲目追捧其作品,而应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评判其文学价值。 在文学之路上,我们既要激励创新和个性化的表达,也要坚守文学的本质和审美底线。唯有如此,文学才能于时代的浪潮中维持其独特的魅力,成为人类精神世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文学审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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