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对小情侣结束4年爱情长跑选择举办婚礼,却没有领取法律上的结婚证。少了一纸婚约的约束,男方渐渐觉得日子过得平淡无奇,在外面花钱解决生理需求。女方得知后怒提分手,但男方要求女方归还18万彩礼。女方拒绝,男方起诉,法院判决让人意外。 成先生看着昔日的未婚妻谷女士拎着行李箱要离开两个人的家,没有一点忧伤,反而心中却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分手了,钱得还回来。 成先生跟谷女士早在2016年就坠入了爱河,他们俩是在朋友的聚会上认识的,双方对彼此都是一见钟情,很快就同居在一起,这一住就是4年。 4年的爱情长跑总该有个终点,而且家人也经常催促,成先生跟谷女士就依从家里安排,举办了婚礼,但并没有领取结婚证。 许是4年的恋爱长跑消磨光了两个人的感情,婚礼后两个人日渐疏远,甚至都不愿跟对方多说几句话。 谷女士以为婚后的日子都是这个样子的,并未在意,直到她无意间看到成先生跟别的女人暧昧的聊天记录,还有10天因嫖 娼的行政拘留处罚书,谷女士瞬间觉得天塌了。 谷女士也不是任人欺负的个性,一经发现对方不忠的行为,马上就向成先生质问并求证。 证据摆在成先生的手机里,即便是想要抵赖,也真的找不出别的理由来吧。 成先生表示自己的确是按捺不住才去外面找的,因为跟谷女士太过于熟悉,早就没有了刺激的感觉,每次都感觉像是做任务一样,毫无生趣。 但是外面的世界就不一样了,鲜活有生命力,只不过一不小心被抓到了而已。 再者说,要不是谷女士一直拖着不去领结婚证,让成先生有了不用对这段感情负法律责任的想法,也不会促使他去外面寻求快活。 谷女士对于成先生这知无不言的性格还真的是佩服,自己做错了事情,还要把责任往别人身上推,这样的生活实在是过不下去了。 谷女士收拾好行李箱就要离开,但是成先生却不肯让她走。不是因为感情的羁绊不让她走,而是要求谷女士归还18万的彩礼才能走。 谷女士觉得可笑,自己都做到这么过分的地步了,居然还有脸要钱。甩开成先生的手,谷女士大步离开了那个家。 不久过后,成先生就将谷女士告上法庭,要求谷女士归还18万彩礼。 谷女士收到法院传票那一刻,她很庆幸自己没有跟成先生领取结婚证,这样的人如何能把自己交给他共渡一生! 成先生在法院上列举出来自己为缔结婚姻给付谷女士的具体明细: 订婚时给过的5.8万元礼金,买过5.7万元的钻戒。婚礼后买车的首付款5.7万元也是成先生支付的,还有偿还的车贷1.16万元。 根据《最高法婚姻法解释》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既然成先生跟谷女士未领取结婚登记手续,那么按照规定,就应该归还给付的18万的彩礼钱。 谷女士在法庭上气愤的指证成先生对感情的不忠,将成先生因嫖 娼有过10日行政拘留的事情说了出来,还说成先生的手机里有跟其他女人暧昧聊天的记录。 经法院核实,成先生的行政拘留的确是因嫖 娼被处罚的,该行为的确对成先生跟谷女士的感情存在重大过错。 但根据法律规定,虽然双方并未领取结婚证,但是共同生活了2年,所以可以酌情减少返还的金额。 对于成先生主张5.8万的礼金钱,因未能提供收据证明的确给付过谷女士,所以法院不予认可。 至于5.7万的钻戒,因那是成先生为缔结婚姻给谷女士购买的,婚约不成,钻戒应当返还。 5.7万元的购车首付款的发生时间是在婚礼前几个月,且成先生转账与谷女士购车发生在同一天,可以认定为这笔钱属于彩礼的一部分。 但后续陆续转账的1.16万元,发生在婚礼后,虽然是为了偿还车贷,但并不能成为彩礼的一部分。 基于成先生在感情中对谷女士不忠的行为,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存在重大过错,法院判决谷女士在5.7万的购车首付款中归还1.5万,驳回成先生其他诉求。 谷女士迟迟不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能也是感受到了成先生花心的一面,也算是及时止损,不至于让自己的后半生都毁在成先生的手里。 对于成先生分手后索要彩礼的行为,您是怎么看的? 信源:2025-03-03——《情侣婚礼后分手男方要求还18万彩礼》
上海,一对小情侣结束4年爱情长跑选择举办婚礼,却没有领取法律上的结婚证。少了一纸
傻瓜叫阿哥
2025-03-03 23: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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