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东方集团(600811)的股民朋友怎么办? 2024年6月的时候,东方集团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了。到了2025年2月28日,证监会通报了初步调查结果。 这公司2020年到2023年的财务数据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了。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东方集团还有12.9万户股东呢,投资者因为股价暴跌和退市风险,那可是面临巨额损失啊,这心都得凉半截! 1. 股民该不该获得赔偿。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讲,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得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东方集团连续四年财务造假,直接就让投资者基于虚假信息做了错误决策,这妥妥构成《证券法》里的虚假陈述行为了,股民那肯定有权依法索赔啊! 其次,司法实践也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说了,因为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投资者能主张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这些损失。现在都有律师针对这案子启动集体诉讼征集了,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都能申请赔偿。而且,就算东方集团最后退市了,只要公司还在正常经营或者在破产清算程序中,股民照样能通过法律途径追偿,这法律的保护还是很到位的! 2. 赔偿范围和时间节点。 初步判断索赔时间窗口是2020年财务报告发布日(或者半年报发布日)到2024年6月19日(证监会立案揭露日)期间买入并持有的受损投资者。不过要是法院认定财务公司存款受限事件(2024年6月18日公告)为另一揭露日,那索赔截止时间可能还会延长。 3. 责任主体的层级化追责。 第一,上市公司及实控人跑不了。东方集团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得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实际控制人张宏伟通过财务造假虚增收入、掩盖亏损,还涉嫌操纵市场,那可能得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这可真是作大死了!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化解财务公司流动性风险,结果没兑现,可能涉及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也得连带担责。 第二,中介机构也失职了。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2020 - 2022年财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到2023年又改成保留意见,这明显之前审计有重大疏漏,得对虚假财务数据承担连带责任。保荐机构国投证券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没充分核查公司经营风险,持续督导期内也没尽到勤勉义务。 第三,监管与司法得联动起来。证监会都表态要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了,司法机关可能还会追究主要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形成震慑效应。 4. 股民如何维权? 第一,得保留证据,把交易记录、持仓证明这些材料收集好,通过律师事务所登记索赔。 第二,得关注案件进展,证监会最终处罚决定书可是诉讼关键证据,得及时跟进调查结果。 第三,集体诉讼有优势,联合其他投资者发起集体诉讼能降低维权成本,还能提高胜诉概率。 总结一下,东方集团财务造假事件把上市公司治理缺陷、中介机构失职以及投资者保护机制短板都暴露出来了。股民应该获得赔偿,但得通过法律途径积极主张权利。追责得聚焦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失职中介机构,同时推动监管与司法协同,形成“零容忍”震慑效应。这案子也给资本市场敲响警钟了,只有强化信息披露真实性、压实中介“看门人”责任,才能构建健康投资生态!
买了东方集团(600811)的股民朋友怎么办? 2024年6月的时候,东方集团因
听芹谈商业
2025-03-01 16: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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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龙
睡醒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