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对香港名媛蔡天凤案件的后续报道,是蔡母抚养前夫孩子。后夫抚养自己的二个孩子。
当初婚后,蔡天凤在香港某知名豪宅区看中一套住宅。根据香港的规定,若以蔡名义购买第二套房产(价值7,280万港元),需缴纳15% tax(约1,092万港元),而通过前公公首套只需4.25%(约309万港元),节省近780万港元。这应该是导致她选择代持的主要原因。
这种行为虽合法,但埋下了产权纠纷的隐患。前夫家经济状况差,多次破产和犯罪记录。且蔡天凤未与现丈注册结婚,未立遗嘱, 进一步刺激前夫家争夺利益的野心。
我现在感觉,如果女方当初,肯缴纳这个税款,就不会早早引发杀身之祸了。
如果因为这个印花税买不了房子,本质就说明这个房子,根本不适合由自己在那个时候持有拥有。是天不允许。水不到渠不成。
若正常缴税,做好与穷家前夫的隔离,明确产权归属,可能减少冲突。
避税了,表面看是得了便宜,但是付出了其他代价,忽视了人性的贪婪和家庭关系的复杂性。引发了他人觊觎恶念,从而导致祸根。
在前几年房地产大热的时候,各种捷径小道,科技树,层出不穷,发现的人,100%认为别人走常规道路的,都是sb,自己聪明得不得了。
现在来看,我感觉做任何事情,还是应该走常规道路,该怎样就怎样。总想着规避规矩,自己利益最大化,走捷径,表面看是赚到了,实际付出的代价在哪里,你无法估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