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的外公有两套房子,都是70多平米的老破小,给了同事的妈妈和姨妈一人一套。 同事的爸爸早年去世,只有他和妈妈住在这套房子里,房产证上起初是妈妈一个人的名字,后来同事的名字也加进去了,有5%份额。 2016年同事的妈妈因癌症去世,外公外婆深受打击,身体越来越差,他们把自住的一套一室一厅卖了,拿着钱住进了养老院。 2024年9月,外公去世了,2025年1月,外婆也去世了。料理完外婆的后事,姨妈很严肃地和同事谈,他家那套老破小也有她的份儿,她要继承外公外婆的份额。 同事感到猝不及防,他虽然已经29岁,但父母双亡,也算是个孤儿,万万没想到关系这么亲近的姨妈会惦记他的房产。 同事气愤又伤心,说姨妈太贪心了,可姨妈用公事公办的语气说,这在法律上是她应得的。 有亲戚说姨妈不厚道,建议同事让姨妈去告,告赢了也不析产、不卖,就把姨妈作为房产共有人一直拖下去。但同事不愿意这样,他想尽快把事情解决掉。 同事后悔地说,其实他以前也考虑到过这个问题,但觉得姨妈一定不会惦记这份财产,就没有去操作,现在悔之晚矣。 听了这件事情,我真的颇为感慨。人啊,还是不要太高估了人性,也不要对一些事情想当然,必须要对可能发生的事情提前做好应对措施,才能确保无虞。大家对这件事情怎么看呢?
同事的外公有两套房子,都是70多平米的老破小,给了同事的妈妈和姨妈一人一套。
兰陵幽默鸭
2025-02-23 16: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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