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喝100瓶酒,1人呕吐时坠亡,KTV被判赔48万!! 4人喝,100瓶啤酒,这酒量够猛的呀。还喝了半瓶洋酒,这都属于喝懵逼了,完全不知道了吧。 去年1月份,男子李(化姓)某酒后约三位朋友到淮安某卡拉OK唱歌,期间共同喝了100多瓶啤酒、半瓶洋酒。酒后,李某在同行人陪同下上卫生间,趴在卫生间窗户口呕吐不止,过程中不慎坠楼,头部受伤,后送至医院抢救治疗后无效身亡。李某家属认为卡拉OK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人身伤害各项损失合计119万余元。那么法院会怎么判? 被告经营的卡拉OK中心属于公共娱乐场所,其作为经营者和实际管理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被告并未举证证实其于涉案事故发生时卫生间窗户为锁死状态或在事故发生地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且场所内卫生间蹲坑位置高于地面位置,对于窗户未进行其他安全防护,致使丁某在酒后呕吐过程中,不慎坠楼,被告卡拉OK中心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作为消费场所应该管不着客户的消费量吧?你花钱买我就卖,不是很正常的吗?就如商超、网购等,总不可能限制你每次下单的数量吧?如果说窗户关闭问题,现在很多海岸城市旅游景区都主推海景房利润高,阳台360度海景,并没有任何窗户关死,那是否也存在消费者酒后风险都要严查呢?又如一直以来很多小区不允许按照防盗门,觉得会影响小区整体美观,那是否也该严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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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云与世界
2025-02-22 14: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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