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一男子发文称,自己来到路边一小饭店点了一碗粉丝擀面皮,随后就往里加了五

沙僧说事 2025-02-20 13:47:36

江苏淮安,一男子发文称,自己来到路边一小饭店点了一碗粉丝擀面皮,随后就往里加了五勺辣椒酱,万万没想到,老板竟然嫌弃男子加的太多,因为这5勺的成本就有3块钱,男子认为既然是提供的,自己加多少都行,就这样两人发生了争吵,老板一气之下报了警。

事发当天,一男顾客来到了一家凉皮店,点了一碗粉丝擀面皮,一共花了9块。当粉丝汤端上来之后,男顾客由于本身喜欢吃辣,就在桌子上的调料罐里,往自己碗里加了整整五勺的辣椒酱。

老板见状,觉得男顾客太浪费,而且自家的辣椒酱都是用好油好辣椒调制的,这几勺子的成本足足要3块多,而男顾客点的粉丝汤才9块钱。

随即,老板就和这名男顾客发生了争执,老板认为男顾客太浪费,不应该这么加,而男顾客则表示,既然是免费提供的,自己加多少都行,最后,老板气不过选择了报警。

事发后,男顾客将这件事情发了出来,让大家评评理,而老板接受采访表示,事发时是老人在看店,觉得男顾客整整加了一碗辣椒才发生的争执,经过民警的调解,双方最终还是握手言和。

事发后,有网友说,我家也是做餐饮的,我就问一下,如果不放辣椒,商家退钱吗?放的少打折不?生意不是这样做的。

还有网友说,9块一碗的粉丝汤,还赔钱?成本最多3块,都是天价。

也有网友说,其实,这件事情的背后,一定是高昂的房租成本,以及稀少的客源,导致了小店急于降本,可能就为了这些调料盒顾客发生冲突,其实,就是小店经营越来越难了。

首先,老板免费提供辣椒酱的行为,可以视为一种商业促销手段或者附随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在餐饮服务合同中,虽然没有明确约定辣椒酱的添加量,但老板提供辣椒酱的行为可以理解为合同的一部分附随义务。

然而,男顾客虽然有权添加辣椒酱,但也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合理使用。

《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男顾客一次性添加五勺辣椒酱,从老板的角度来看,已经超出了正常的使用范围,可能构成了对老板权益的损害。

从另一方面讲,老板认为男顾客的行为浪费了辣椒酱,侵犯了自己的权益。但老板在处理这件事情时,也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如果认为男顾客的行为不当,可以先友好沟通,而不是直接指责引发争吵。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若老板的不当处理方式给男顾客造成了精神上或者其他方面的损害,老板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此外,在这起纠纷中,双方的行为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心情。虽然情节轻微,但也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权益,遇到问题时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

这起因辣椒酱引发的纠纷看似是一件小事,但却反映出了民事活动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最后,希望通过这起事件,大家都能从中吸取教训,在今后的生活中遇到类似问题时,能够冷静处理,理性维权。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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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龙刀2

龙刀2

5
2025-02-21 04:37

能吃完就不算浪费,加很多吃不完浪费了,老板就可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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