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男子瞒着儿子儿媳把唯一的房子,借给女儿、女婿拿去抵押贷款152万做生意,没想到,女儿一直不还钱,拖了5年多,男子还透支13张信用卡,给女儿还房贷,可女儿说:别还了,你做老赖!气的母亲大骂女儿,良心被 狗 吃了!让我一家6口住哪里呀?
谭大爷有一套房子,他和老伴廖阿婆和儿子、儿媳还有孙子、孙女一直住在一起生活,可是,原本平静的生活却被女儿给搅和乱套了。
2019年,女婿和女儿阿红找到父亲谭大爷,说她要做生意,想让父亲把房子给她拿去抵押贷款,还承诺半年就还钱。
女婿和女儿还和父亲说,他们村要拆迁了,意思是到时候就有钱还了。
谭大爷爱女心切,也相信女儿,就瞒着老伴、儿子、儿媳将房子给女儿拿去抵押贷款了。
房子被抵押了147万,还配了一个5万的卡,一共是152万。
通常来说,这152万应该打到谭大爷的账户中,可是,这个钱只在他那短暂的停留了一下,就被划走了。
当时,谭大爷出于信任,也没有多看,只记得当时签了名字。
可是,后来,在查流水的时候,他才发现,明明这笔钱是借给女儿、女婿的,怎么变成了另一个人,他猜测可能是第三方什么的。
反正,这笔钱从谭大爷的账户里,很快被另一个人划走了,但是,他并不认识这个人。
谭大爷问女婿划走钱那个人是谁?女婿也不说。
不过,女婿在2021年11月29日给谭大爷写了一张借条,内容为:因生意周转向谭大爷借款150万。
而在2023年5月,阿红和丈夫给谭大爷写了一份承诺书:承诺若没有处理清楚谭大爷的债务问题,就会把名下的另一套房处理后,偿还给谭大爷。
当初,女儿阿红把父亲房子抵押后,说半年后会还钱,可是,过了5年多,还是迟迟不肯还钱。
谭大爷没收到钱,可是,家里这头却瞒不住了。
老伴和儿子、儿媳都知道了他把房子借给阿红抵押贷款的事了,他们非常惊讶。
谭大爷的儿媳说:相当于房子的152万原封不动,没有还进去,可是,公公又透支了13张信用卡,帮女儿还房贷利息。
那时,谭大爷怕儿子儿媳知道,只能用信用卡透支帮阿红还这个利息的房贷,却越套越多,债务如同滚雪球,变成了200多万。
谭大爷和女儿说了,可是,阿红却告诉他:爸爸,你那个信用卡,全部不要还了,你以后做老赖。
而谭大爷的老伴廖阿婆非常愤怒,她嚷嚷着:女儿叫他做老赖,那我一家6口住哪里啊?
如今,房子被抵押,都影响孙子、孙女上学落户了。
每当提起这件事,谭大爷都会感叹当时太相信女儿、女婿了。
廖阿婆跑到女儿家门口,却被拒之门外,她大骂女儿道:你坑父母的钱你有什么本事啊,这样的人还有天良吗?良心被狗吃了,这样的人呐!
谭大爷将房子借给女儿阿红抵押贷款,相应手续都是他办的,那么,阿红不还钱,银行也会找谭大爷还款的。
《民法典》第394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谭大爷将房子抵押给银行,在法律上构成一种担保行为,就是以房子作为抵押物,为阿红的债务担保。
如果,阿红未按时还款,那么,银行有权在谭大爷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处置该房产以偿还债务。
此事中,房子抵押后,钱转给阿红指定的第三人,不过,阿红承认此事,谭大爷可以起诉阿红,由阿红来还钱。
谭大爷通过记者帮忙找女儿沟通此事,可是,女儿阿红闭门不见,拒绝沟通,甚至把父亲拉黑。
那么,谭大爷该怎么办呢?
女婿给谭大爷写的借条,还有女儿、女婿写的承诺书,都可以作为证据。
《民法典》第655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女婿给谭大爷写的借条,构成借款合同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女婿不按借条约定日期还款,谭大爷有权要求女婿返还借款和利息。
若女婿、女儿还是拒绝还款,谭大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一,提起诉讼,要求女儿和女婿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不过,谭大爷要整理好相关证据,比如:房产抵押文件,贷款合同、以及自己为女儿垫付的利息信用卡还款记录,借条,还有转账记录等。
第二,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生效后,女儿、女婿仍不履行义务,谭大爷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让女儿、女婿还款。
第三,此外谭大爷也可以考虑申请财产保全,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廖阿婆气的火冒三丈,她表示不要这个女儿了,疼女儿没有这样的疼法,全部家当都给她了。
儿媳也表示:公公就是太疼爱他的女儿,很相信他的女儿,女儿说什么就是什么。
谭大爷也被女儿伤了心,为此叹息不已……
信源:第一帮帮团—2025-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