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刚的监护权”案件,让我涨见识了。在现实生活中,一个被认为“失去生命意义”的人

嘉誉与世界 2025-02-15 14:46:10

“袁刚的监护权”案件,让我涨见识了。在现实生活中,一个被认为“失去生命意义”的人,“走与留”的问题,恐怕很少人用法律援助来判断,是件新鲜事。 这事例,在我身边出现过几个。一个是建筑工地的员工,被高空坠物砸中,脑死亡卧床。家人一等再等,等了九年,自然离世;一个是八十多岁的老人,昏迷不醒,陪床子女偷偷拔掉氧气管,算是自然死亡,不了了之;另外一个是中年人,疾病突发成“植物人”,医患纷争三年“走与留”,一天,患者突然有了动作反应,不久,醒过来了…… 剧情中,婆媳的“监护权争夺”案,我认为有现实宣导意义。袁刚失忆才半年,选择离开,为时过早,万一有所好转,同等于“故意伤害”。场景回顾展现罗英子的母亲,陈硕的父亲,已是“前车之鉴”。 现在,婆婆委托陈硕,儿媳委托英子,恋人树敌对薄公堂,除了他俩自身情感的因素之外,能否给观众带来怎样的启示呢?好戏在后头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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