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小伙上网聊天时,被女网友诱惑后两人“坦诚相见”,谁知结束罗聊后,对方立即

重瓦下庆 2025-02-14 11:16:17

北京,一小伙上网聊天时,被女网友诱惑后两人“坦诚相见”,谁知结束罗聊后,对方立即变了脸,要求小伙支付买断钱,不然就把视频发给小伙亲友,恐惧之下,小伙转了8000元,案发后,没想到这帮人竟然获利70多万。

据悉,男子李某、胡某等人招募客服后,搭建了场地和设备,召集人员在网上和男网友聊天,聊天时,诱导男性脱掉衣服,选择坦诚交流,期间,客服人员向男网友手机中植入APP,获得被害人手机通讯录后,再将其转交嫌疑人对受害人进行敲诈。

其中30多名受害人向李某等人转了70多万,案发后,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以10万罚金,其他人则获刑9年至6年不等的刑期。

从法律角度来看,李某等人的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在本案中,李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要挟的方法,迫使受害人交出财物,且涉案金额高达70多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因此依法受到了较重的刑罚。

此外,他们向男网友手机植入APP获取通讯录信息的行为,还可能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李某等人未经他人同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用于犯罪活动,情节严重,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

不过,由于获取他人信息的目的是为了敲诈,所以,在定性上,只定为敲诈勒索一个罪名。

其实,对于广大男网友而言,要深刻汲取这起案件的教训,避免陷入类似的陷阱。首先,在网络交友时,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轻易被诱惑。

对于陌生人的过分热情和诱导,要提高警惕,坚守道德和法律底线,不参与裸 聊等不当行为。

其次,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随意下载不明来源的APP,防止手机被植入恶意软件。一旦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可能被泄露,要及时采取措施,如修改密码、通知亲友等。

最后,希望通过对这起案件的剖析,能让更多人了解此类犯罪的手段和危害,从而有效预防和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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