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女子投资十几万,在一商业街里建了2个门面房做生意,不料,只经营了1年多

沙僧说事 2025-02-10 13:36:35

河南郑州,女子投资十几万,在一商业街里建了2个门面房做生意,不料,只经营了1年多,就接到违建拆除的通知,女子只好搬离。谁知,5年后女子再回到商业街,却发现她建的其中一间房压根没拆,还被转租出去,每月5000的房租全进了别人口袋。女子气坏了,找工作人员讨说法,对方却扭头就跑…

李女士在一家商户前愣了许久,她投资十几万建的门面房,怎么就成了别人的摇钱树?

2018年,她朋友承包了市场里的一条小吃街,其中有一块楼梯间空地,一直空着没用。

朋友觉得,空着也是空着,太浪费了,何不利用起来?

于是,他便和李女士合计,看要不要在这里搭个门面房,做点小生意?

李女士听后心动了,觉得这是个商机,思来想去后,她贷款了十几万,顺利搭建了两个门面房,开始了创业之路。

然而,好景不长,仅仅经营了1年多,李女士就接到了市场通知,说这两间门面房属于违建,需要拆除。

这让李女士很是上火,她投资了十几万,辛辛苦苦把门店建好了,都还没赚回本,就要拆,咋就这么倒霉呢?

李女士虽然满是不甘,但人家说要拆,谁都没辙,最终只能搬离。

原以为,这两间违建的门面房会在她离开后很快就被拆除,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5年后,当李女士再次回到商业街时,却惊讶发现,市场里的其他商铺都已经被拆除,唯独她搭建的其中一间门面房依然好端端的,压根没拆。

更让她气愤的是,这间门面房不仅没有被拆,反而被市场租了出去,每个月房租5000块,全进了别人的口袋。

李女士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当初被认定为违建的房子,如今却成了市场的摇钱树?

房子对她来说是违建,难道对他们就不是违建了?

她花了十几万辛辛苦苦盖好,当时贷的款现在都没还完,却给别人做了嫁衣,让别人舒舒服服收着钱…

李女士只有一个疑问,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这间门面房都没有被拆除,反而被商场拿来盈利?

为了讨回公道,李女士带着记者找到了市场工作人员。然而,对方却拒绝接受采访,还慌忙逃跑,追都追不上。

无奈之下,他们又找到了街道办事处。

工作人员反问李女士,当初是谁通知她违建拆除的?李女士说是商场,但商场却说是办事处通知的。

办事处则说,针对拆除违章这一块,他们通常都会亲自通知商户,不会通过第三方。

对于李女士的情况,他们会帮忙落实情况,如果确实是街道办的问题,那他们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如果是市场的责任,那就建议李女士走法律途径。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

《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ZF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李女士的门面房如未经规划许可擅自搭建,则确实属于违建,相关部门则有权责令停止建设并要求限期拆除。

若门面房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则应当限期拆除。若未拆除,主管部门有权没收违法收入或实物,并可处以罚款。

本案中,若门面房确实属于违建且未拆除,市场将其出租盈利的行为可能涉及违法收入,主管部门有权进行没收和处罚。

《民法典》第231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如门面房被认定为违建,则李女士因建造该门面房而设立的物权自始无效。这意味着,尽管李女士投入了大量资金,但她并不拥有该门面房的合法物权。

市场将其出租的行为,若门面房确属违建,则出租合同可能因违反城乡规划法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民法典》第153条第1款规定: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如市场与李女士之间有门面房出租合同,并涉及违建门面房,则意味着,李女士有权要求市场返还已支付的租金,或赔偿相关损失。

同时,若市场明知门面房为违建仍出租盈利,则其行为可能构成欺诈或不当得利,李女士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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