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国老板陈旺,捉住了一个在多伦多唐人街行窃八年的毛贼。结果加拿大警方立即逮捕了陈旺,说他搞非法拘禁…… 在加拿大多伦多的唐人街,曾活跃着一个令人头疼的“花盆大盗”。他身形瘦小,被毒品折磨得走路和骑车都摇摇晃晃,却在长达八年的时间里,让众多店主防不胜防。 这个“花盆大盗”的作案目标很明确,专门偷摆在店外用于装饰或出售的花盆。他的作案手法简单粗暴,毫无技巧可言,骑着一辆小自行车,在众多店铺前穿梭,只要瞅准了哪个花盆,便一把取下,迅速逃离现场。偷来的花盆,他会拿到销赃点,换个几块、十块钱,以满足自己的生活或毒瘾需求。 中国城的店主们对他可谓是深恶痛绝,却又无计可施。报警吧,这类小偷小摸的案件,在加拿大属于不紧急的出警类别。从报警到警察到达,平均需要一个半小时到三个小时,等警察赶到时,小偷早已没了踪影。 那店主们自己动手抓贼呢?这在加拿大的法律体系下,难度极大。加拿大有个“公民逮捕权”条款,条件极为苛刻。普通公民只有在犯罪发生的当时才有权将嫌疑人逮捕,一旦犯罪行为成为过去式,公民就无权再抓。具体到商店盗窃的情形,哪怕店主从监控中看到小偷把东西塞进了口袋甚至藏进内裤,只要这个人还没走到收银台前,就依然存在付款的可能性,不能直接认定他偷了东西。而一旦小偷踏出店门,盗窃行为结束,店主就不能再实施逮捕。这就导致时机很难把握,几乎要像按秒表一样精准才行。 在这种法律背景下,“花盆大盗”愈发猖獗,毫无顾忌地在唐人街各个店铺前偷了好几年。他的胆子越来越大,一家韩国花店的老板为了防范他,特意在门外挂花盆的地方安装了摄像头,本以为能起到震慑作用,没想到第二天,摄像头也被偷走了。监控记录显示,摄像头拍到的最后画面,正是一个戴着帽子,体型和肤色都与“花盆大盗”极为相似的人。 面对这样的情况,店主们只能无奈认栽,放弃了防范。他们不再把太贵重的花草放在店外,任由小偷去偷,只求不要造成更大的损失。 然而,一位华人店主陈旺的出现,打破了这种看似无解的局面。陈旺经营着“luckymousemarket”金牛城超市,虽说名为超市,实际上和唐人街的许多店铺一样,是个杂货铺。他来到加拿大打拼几年后,攒钱接手了这家店。刚接手时,他就听说了“花盆大盗”的事迹,当时只觉得不可思议,可没想到,几个月里,他门口摆放的时令花草、水果蔬菜,被这个小贼顺走了不少。而且每次作案,小偷都挑在店内生意最繁忙的时候,笃定没人会跑出来抓他。 2009年5月23日下午,“花盆大盗”又一次作案,他从金牛城超市门口抱走了一盆价值约50加元的花,这盆花是当年初夏刚进的新货,开得极为娇艳。陈旺发现后,第一时间调出监控,看到那个熟悉的瘦小身影,骑着摇摇晃晃的自行车离去。可让陈旺没想到的是,还不到一个小时,这个“花盆大盗”竟然再次大摇大摆地返回店门口,准备再偷一盆。 此时正在店门口卸货的陈旺,怒火中烧。他强压着怒火,走上前去,拍了拍“花盆大盗”的肩膀,问道:“哥们儿,你好像上一盆花还没结账吧?”“花盆大盗”见状,二话不说,拔腿就跑。陈旺深知,一旦让他跑掉,就再没机会抓住他了。于是,他一边猛冲出去追赶,一边大喊店里的人报警。陈旺一路紧追不舍,最终在一个巷口抓住了小偷,他死死抓住小偷的衣领,将其拖回了店里,心里想着“你今天是跑不掉了”,然后等待警察的到来。 但事情的发展却出乎陈旺的意料。警察到达后,并没有立刻对“花盆大盗”采取行动,而是开始盘问陈旺。警察询问陈旺是否有证据证明这个人当时正在实施盗窃行为。陈旺指着监控视频,详细说明了自己刚刚抓住对方时的情况。可警察却表示,由于陈旺的行为属于事后逮捕,根据法律规定,这属于非法限制他人自由。即便“花盆大盗”确实偷了东西,陈旺也无权在犯罪发生后私自拘留他。 “花盆大盗”见此情景,立刻翻脸不认账,一口咬定自己什么都没偷,只是路过店门口。陈旺当场傻眼,明明自己捉贼在手,怎么反倒成了被质疑的一方?面对警察要求他立刻放开“花盆大盗”的指令,如果拒绝,警察将对他采取强制措施。无奈之下,陈旺只能松手,眼睁睁看着“花盆大盗”大摇大摆地离开,自己连个花盆的影子都没找回来。 事后,陈旺还被传唤到警局接受进一步调查,他被指控非法拘禁他人。虽然最后没有被起诉,但这次经历让陈旺深感无力和失望。
2009年,中国老板陈旺,捉住了一个在多伦多唐人街行窃八年的毛贼。结果加拿大警方
爱吃的墨发发发
2025-02-08 1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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