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撒钉到割轮胎 人,若是想钱想疯了,那是什么恶事都能干得出来的。 有个德国老人在其文章中写到:“如果有10%的利润,资本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资本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资本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2015年4月至2016年2月期间,广东省梅州刘记汽车轮胎经营部老板刘某君,他为了提高自家轮胎店的生意,伙同其叔叔刘某林多次在梅州城区的道路上撒钉子。由于刘某君和刘某林的恶意行为,导致大量车辆轮胎被扎破,给公共交通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最终,刘某君和刘某林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梅江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和3年。 时隔十年后,2025年2月4日,广东阳江阳西新墟服务区发生了一起汽车轮胎被割的事件,嫌疑人王某被当场抓获并被刑事拘留。 这两起恶性事件的发生,开始也许就是刘某君和王某只是出于获得更多的生意或是报复社会的目的,但由此产生的后果是极为严重,说这是谋财害命也并不为过。 从撒钉子到割轮胎,犯罪手段升级了,由原来的不确定性到确定了犯罪目标,这种现象是不是犯罪的升级,若不加以重拳出击、严肃处理,今后这行驶在路上的车辆说不定还会遭受什么样的黑手。 开车上路,本就提心吊胆,天标地标,现在又弄出许多新标识,绿灯红灯黄灯,加上电瓶车、自行车横冲直撞,已经让人晕头转向。碰到个休息站,本想稍为歇歇,休息会,若碰上这等窝心事,肯定会上一阵子无名火。当时发现还好,最多也就是钱包倒霉,破财;若当时没发现,上了高速,后果就不堪设想了,轻者车损人伤,重者车毁人亡。 这一切的一切,也许从犯罪嫌疑人眼里看只是为了多做点生意、多赚点钱。 正常的做生意,合理的赚利润,这是生意人养家糊口的基础,应该得到理解和支持。 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爱财取财当有道,不义之财,纵你今天得到,终有还的时候。 撒钉子、割轮胎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会损坏他人的财物,还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撒钉子、割轮胎,用这样的方法取财,与杀人越货和抢银行有何区别? 过去杀人越货和抢银行都是会重判的,现在这些家伙能让他们轻易过关吗? 撒钉子或割轮胎,这绝对是危害公共安全,这种犯罪方式会导致车辆发生事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对这种行为,当从严从重,快速处置,并应以此为戒、为例,彻底杜绝此种现象再次发生。
从撒钉到割轮胎 人,若是想钱想疯了,那是什么恶事都能干得出来的。 有个德国老人在
孟优与趣事
2025-02-07 21: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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