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员工上班期间,怀疑裤子里有虫子咬自己,想都没想便当众脱裤查看。万没想到

姜海楠聊社会 2025-02-07 17:33:08

上海,一男员工上班期间,怀疑裤子里有虫子咬自己,想都没想便当众脱裤查看。万没想到,事后被公司以违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开除,男子不愿丢掉月薪8000多的工作,索赔公司119000余元,还闹到了法院,法院的判决让他傻眼了!

胡某(化名)坐在工位上,脸涨得通红。上班时,他突然感觉裤子里有个虫子在咬他,像是有毒一样。胡某来不及多想,也忘了自己正在上班,迅速查看了一下裤子。

奇怪的是,裤子里并没有虫子。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惹得其他同事哈哈大笑,都来凑热闹,问他刚才怎么了。胡某只好如实相告,结果之后被同事们开玩笑了好几天。

本以为这只是一件小事,没想到几天后,人事突然通知他,因为他上班期间违反道德,被公司开除了。胡某当场辩解,说自己那样做是有原因的,以后都不会发生了。但公司还是觉得影响不好,不愿意让他继续干下去。

胡某一肚子气,他在这个公司干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出过差错,本想一直待到退休,最后却因为这件事被开除了。他咽不下这口气,跑到仲裁部门把公司告了,要求公司按照他每月8500元工资的标准,赔付他违规开除的补偿金,共计11万余元。

仲裁部门认为,他的理由并不充分。即使有虫子,正常人也会跑到厕所查看,哪有当众就看的,这太违背常识了。他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公司的开除是合理的。

被拒绝后,胡某还是不服,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进行赔偿。他认为自己的行为有情可原,而公司则认为他应该去卫生间查看,这样既不影响别人,也能保住他的形象。公司不需要这种没有道德准则的人。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法院会支持胡某的诉求吗?

胡某在工作场所当众脱裤查看虫子的行为,虽然出于紧急情况,但显然违背了基本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也影响了同事的工作环境,还可能给公司带来负面的社会评价。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当员工的行为违反公司规定时,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这类规定旨在维护企业正常运营秩序和良好的工作氛围。胡某作为成年人,未能做出正确的判断,他的行为可以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序良俗。

在仲裁过程中,胡某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行为的合理性。因此,仲裁部门只能按照公司的规定,支持公司的决定。公司为了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采取了开除措施。这体现了员工权利与公司管理权之间的微妙平衡。

对于公司来说,如果不对胡某进行严惩,这件事传出去,或者公司内有其他人效仿,会对公司的声誉造成巨大的损失。这也是为了公司的正常运营做出的决定。

法院最终驳回了胡某的诉求,公司无需对他进行任何赔偿。

你认为这个结果合理吗?

0 阅读:320
姜海楠聊社会

姜海楠聊社会

品社会百态,看百样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