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崇祯末年,江苏如皋一带民不聊生,饥荒频发。一日,某户人家抓到一小偷,将其扭送至县衙。崔县令一审,小偷竟呜咽着哭诉:“青天大老爷,我家有70岁老母,眼看就要饿死,我才迫不得已行窃。”
崔县令一听,怒火中烧:“看你身强体壮,找份工作养家糊口有何难?怎就做起这等勾当?”小偷连忙解释:“大人,我体弱多病,家中一贫如洗,老母还须我赡养,实属无奈之举。只求大人别让老母知晓,否则她定会绝食而亡。”
崔县令派人探访,发现小偷所言属实,老母确实病重卧床。于是,崔县令当庭责打小偷几下便将其释放,并归还了失物。此后,小偷屡教不改,但崔县令念其孝顺,总是从轻处罚。
百姓对此小偷既恨又怜,无可奈何。后来,小偷老母去世,他无力购买棺材。听说邻村庙中有老和尚有口棺材且爱饮酒,小偷便设下计谋,卖尽家当买来好酒好菜宴请老和尚。那晚,老和尚酩酊大醉,小偷趁机与友人将棺材抬至墓地安葬老母。
天亮后,小偷回到庙中,向仍在沉睡的老和尚叩首谢罪:“师父,对不起!谢谢您帮我安葬老妈。”老和尚醒来发现棺材失踪,虽心中疑惑,但念在小偷孝心可嘉,并未将其送官,只是叹道:“做错事不怕,改了就好。”
自此,小偷再未行窃,消失得无影无踪。人们称他为“孝贼”,既敬佩其孝心又惋惜其误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