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男子开车回公司上班,半路突感尿急,于是把车开到服务区解手,谁料,手机突然显

龙哥看法 2025-02-06 23:23:36

广东,男子开车回公司上班,半路突感尿急,于是把车开到服务区解手,谁料,手机突然显示: 胎压异常,男子顿感不妙,急忙赶回车子旁,只见一修理工急急忙忙跑过来问男子,是不是车轮被划破了,要换车胎吗?男子觉得蹊跷,赶忙查看监控视频,结果,视频画面让男子气愤不已,他立马掏出手机报警,结局亮了。  

   公司准备开工大吉,为了能顺利上班,方家乐提前一天从老家赶回广东。

本来一路上畅通无阻,他的心情很不错,但是半路却出现了一点小状况,让他气愤不已。

2月4号那天,方家乐开着车子进入到广东地段的时候,突然感到内急,幸好离服务区不远了。

他不禁加快了点车速,当车子来到广东阳江一高速服务区的时候, 方家乐把车子缓缓地靠边停好。

下车的时候,方家乐注意到,他的车子不远处有一家修车店。

他考虑到自己停留不久,所以,停好车后,就急急忙忙往卫生间走去。

没想到,他刚来到卫生间,手机就一直响,他以为是垃圾信息,所以,没往心里去。

等解完手,他无意中拿出手机查看,才知道,手机提示他的胎压异常。

方家乐觉得很奇怪,他的车子一直正常行驶,一路上胎压都是正常的,怎么自己上个厕所的功夫,就几分钟时间,胎压就异常了。

他急急忙忙赶到车子旁,正当他想要附身查看车胎的时候。

一个身穿着修理工服饰的男子走向方家乐,问他说,兄弟,车轮是不是被人插破了,需要换车胎吗?

方家乐觉得很奇怪,自己什么都没说,就站到车子旁,这个修理工是怎么知道车胎坏了,他怎么突然这样问?

种种疑虑不禁在方家乐的脑海里打转,他摆摆手,转身打开车门,查看车里的监控视频。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把方家乐气得够呛。

只见视频里,一名身穿黑衣黑裤子的男子,带着一个白色的手套,慢慢靠近他的车,然后左瞧瞧又看看,发现四下没人后,他快速地伸出手往车胎那滑了一下后,立马跑开了。

方家乐仔细辨认,那名男子身形和衣服跟现在站在车旁的男子差不多,他立刻就明白了是什么一回事。

方家乐冷笑一声,掏出手机给警察打去了电话。

车外那名男子看出了方家乐是在报警,他知道自己露馅了,赶紧转身就跑。

不过,不久后,警察来了,还是当场逮捕了那名男子。

后来,方家乐经过了解,就在当天跟他有同样遭遇的还有三个人。

一开始车胎都是好好的,可进了服务区后,就莫名其妙爆胎或者被划伤了。

一开始,修车店老板希望方家乐能通融通融,表示他愿意免费换车胎赔偿损失,但是,方家乐不接受。

他觉得就该给黑心的店家和恶人一个教训,杜绝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

分析:

划破他人车胎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违背了社会普遍认可的道德准则和善良风俗,

根据《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本案中,修理店员工为了捞生意,不惜使坏故意划破人家车胎,他的行为不仅损害了他人的财产权益,也破坏了社会的诚信和善良风俗。

同时,划破他人车胎属于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车胎的损坏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如5000元以上),或者划胎行为达到三次以上,就可能构成该罪。 

此外,除了刑事责任,划破车胎行为,还属于侵权行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赔偿车主的车胎维修费用、交通费、误工费等相关损失。

进一步说,如果划破车胎的行为足以使汽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可能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根据《刑法》第116条规定,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这些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他的行为既违反法律又违背公序良俗时,法律会给予更严厉的否定性评价。

根据《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这意味着,即使划胎行为未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也可能在民事领域被认定为无效行为,并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划破他人车胎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和民法的相关规定,也严重违背了公序良俗,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谴责。

一个有良知、有道德的人,应当尊重他人的合法财产,而不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大家认为呢?

信息来源: 人民日报——2025-2-6《在服务区被划胎诈补”车辆监控拍下过程,嫌疑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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