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说屏摄目前不商用不诋毁便不违法,这话其实很好反驳,在法条角度这句话没错,但作为执法人员或者电影版权方,是否能知晓此刻在电影院里拍照、摄像的人回去会用它做什么?你跟着他回家吗?
法律上有一个类似的争议,在公共场合陌生人手机拍你完整的人脸,没有公开没有丑化没有商用没有侵犯隐私,是否犯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话,实际很难被认为是犯法的。
但为啥大家都反对拍别人这种行为呢?和屏摄一样,因为它没有公德心,因为你不知道拍了你的这个人会用你的照片干什么。所以这种行为即使不触犯法律,也被大家所鄙视。
屏摄不同权但同理,在影院仗着不商用就不违法而屏摄影响别人看电影的人,本质上就是偷拍别人说我就自己看看不违法凭啥不能拍的人。
我永远鄙视也远离这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