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总监想把部门排名末位的工程师淘汰,在与员工沟通的时候,老婆是律师的员工强硬回怼:我问我老婆了,你拿末位当辞退我的理由,这属于违法辞退,至少要赔我2n,这个你不会不知道吧...
工艺总监一听就灭火了,毕竟提拔谁辞退谁他作为部门负责人,确实有这个权利,但是如果要赔偿,那公司是要赔钱的,可就不是他一个人就拍板做主的。所以一听赔偿,就过来咨询我们了。用工艺总监的话,我有绩效打分,他就是最后一位,怎么还不能辞退了呢?
我们只能如实告诉工艺总监:对于这种情况,必须得承认人家员工是懂法的。因为绩效大排队末位只能证明员工在团队的相对排名,并不能证明人家不胜任啊。就比如你团队10个人,都是一米八几大个,然后他们排队,180只能排第一个。但你不能说人家180是矮子不是?!
所以如果你要合法辞退人家,你要拿出人家不胜任(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证据。你还得保证你的绩效考核是客观的,经得起员工挑战吗?总监心虚的说够呛...
你别说不能了,就是能,你还要给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岗,然后培训或调岗后再次进行考核,员工仍不合格,才可以在给n或者n+1的前提下,合法辞退员工...
而且你还要有明确的绩效考核制度,有员工的签阅记录,绩效指标在制定时有员工认可签字,考核结果也有员工的认可签字...等等资料证据齐全。咱就说,放眼全国有公司能做到这个吗?
所以咱客观地说,国内任何一家公司,如果拿绩效考核不合格来辞退你,那基本都是必输;更何况拿什么末位淘汰作为理由了[打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