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子提前两个月向公司申请婚假,领导没答应也没拒绝,婚期将至,一切事宜都安排妥当,不料结婚前一天婚假被拒,女子没办法硬着头皮回老家结婚,再三跟领导解释,婚姻大事岂是儿戏望准予,女子做梦也没想到公司以旷工为由把她开除,女子咽不下这口气,将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案例来源:中国蓝新闻)
徐可可即激动又兴奋,终于结束4年的爱情长跑,婚期已定,她为了稳妥,提前两个月就向领导申请婚假。
她作为老员工,知道公司请假费劲,可婚丧嫁娶这种大事应该没问题,她把手里的事提前做好,尽可能不影响工作。
为了能顺利批准婚假,她只申请3天婚假,1天事假,可领导没同意也没拒绝,她以为时间还早,也没在意。
时间一天天过去,她几次询问婚假的事,领导都含糊其辞说等等再看。徐可可心想,反正我提前两个月就打招呼,你们看着安排吧!
父母天天催她早点回去,结婚大事,别光顾着挣钱,赶紧回来准备准备。
徐可可心里也着急,单位不好请假,能给她4天假就阿弥陀佛了,哪敢奢望早点回家。
眼看到结婚的日子,领导也不回复,徐可可硬着头皮回老家办婚礼,婚礼的一切事宜都安排妥当,新娘子哪有不到场的道理。
她前脚刚到家,后脚就接到领导通知,婚假被拒,赶紧回来上班,否则按旷工处理。
徐可可气得火冒三丈,提前两个月就申请婚假,结婚前一天拒绝,还有人情味吗?不给假早干嘛去了?
生气归生气,她冷静下来,给领导发去结婚请柬,婚礼照片,希望公司能网开一面,结婚是人生大事,不想留遗憾。
期盼已久的婚礼,被公司搅的没了好心情,更让她不能接受的是,公司以忙季无故旷工为由将她开除。
徐可可做梦也没想到,结个婚被开除了,公司明摆着是耍 人,既然你无 情,就别怪我无 义,她一气一下把公司告上法庭。
那么徐可可结婚前一天婚假遭拒被辞退这件事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呢?
1、公司认为领导未明确答复徐可可的婚假申请。
《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员工请假需得到用人单位的明确批准。默示同意在法律上通常不被视为有效的同意形式,除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
公司领导对徐可可的婚假申请既未批准也未拒绝,因此不能视为公司默示同意了徐可可的婚假申请。
员工请假应得到用人单位的明确答复,否则不能视为请假成功。
2、徐可可因婚假被拒而回老家结婚,是否构成旷工?
《劳动法》第38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以及关于婚假的相关规定,员工享有婚假权利,且婚假期间应视为正常出勤。
徐可可提前两个月向公司申请婚假,虽然公司未明确答复,但婚假是员工的合法权益,因此徐可可因婚假被拒而回老家结婚的行为不应视为旷工。
3、公司以忙季无故旷工为由将徐可可开除,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公司以忙季无故旷工为由,将徐可可开除,认为她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徐可可认为婚假是员工的权益,而且提前两个月就申请,并不构成旷工,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院审理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徐可可36750元。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对此您怎么看?(人物均为化名)
谎言
这公司人事是法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