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亮灯”事件,具体说犯了两个原则性的错误。 一个是政策的制定者乱拿方案。景区

阿柯说社会 2025-02-05 16:27:48

“大同亮灯”事件,具体说犯了两个原则性的错误。 一个是政策的制定者乱拿方案。景区内有顾客的话,你不用规定什么具体的要求,商家自然而然会亮起灯来,而不会在黑灯瞎火中从事交易和买卖。同样,如果没有客户,那商家是不会白白的亮灯的。 把“亮灯”这一自然行为制定成文件,当成规定来执行,这本身就是理念上的错误,是粉饰什么,还是搞什么政绩? 另一个错误是执行者的拿鸡毛当令箭,狐假虎威。当然,执行者可能也委屈,上面有要求我们要执行,而且要不折不扣的执行,执行到位,何错之有? 实际上,他们简单粗暴的执行行为严重伤害了大众的感情,执行政策的效果适得其反,引起大众的情绪。 其实,这种执行越到位,越有力度,就越南辕北辙。 一个巴掌拍不响。 有了不正确政策的制定,再加上基层有力的执行,让一件看似普通的事件,变成了具有轰动效应的犯众怒的大事件。 其中的教训,我想应该不只是大同这一个地方需要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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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一阵风在我这里掀起了万般波澜却又跟着云去了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