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年间有个奇案,官府断不了。
一女子离婚后,嫁给了一中年富农。富农不久病死,女的把其私蓄独吞,不分给其子。
一夜,其子翻墙破壁进入女子内室,找到了藏有他父亲金银财宝的盒子。
女子惊醒,大喊有贼。
佣人和村民抓到了蒙面贼。然后,回屋看看还有没有余贼,结果在床底下又抓到一个裸男。
送到衙门后才知道,贼是富农之子,裸男是女子前夫。双方都请了讼师。
男方说,“子取父财,不为盗”。
女方说,“妻合前夫,不为奸”。
县官说:对对对。
男方又说,“前夫可合,不可私”。
女方则说,“父财可取,不可盗”。
县官说:对对对。
[挖鼻]县官觉得无论怎么判,他都可能被上级追责。所以他就让双方撤诉,交给族长解决。
你当县官估计也判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