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一名女子生日当天,请朋友吃自助餐,302元一个人。万万没想到,用餐结束

好大的瓜 2025-02-01 18:03:16

重庆江北,一名女子生日当天,请朋友吃自助餐,302元一个人。万万没想到,用餐结束后,餐厅竟然表示,·上显示的302元/人,是该日料餐厅的人均消费在302元左右,不是自助餐费,费用共计是14000多元。女子直接傻了眼,立刻打开了手机软件查看,这才发现了一个令自己相当崩溃的事实。 在一个普通的日子,却是李女士(化名)的生日。她心中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想请朋友们吃一顿好的,一起来庆祝这个特殊的日子。 在众多的餐厅中,李女士最终选择了一家日料自助餐。倒不是因为她对日本料理情有独钟,而是这家餐厅的评价极高,让人难以拒绝。 李女士看了看手机上的餐厅情况,302元一人,虽然价格相对较高,但想想一天的快乐,她觉得这是一笔很值得的投资。而且,她相信在这一天,她会收获更多的东西。

生日当天,李女士早早地来到了这家日料自助餐厅。一进门,一股清新的气息就扑面而来,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独特的香气,让人瞬间忘却了尘世的烦忧。 朋友们陆陆续续地到来,大家的脸上都洋溢着快乐的笑容。他们各自挑选着心仪的座位,李女士趁机也告诉大家,这是自助餐,让大家敞开肚子吃。 餐厅的服务员礼貌而热情,他们细心地为每一位客人介绍各种菜品的特点和烹饪方法。在他们的推荐下,大家纷纷挑选了自己心仪的菜品,每一道菜都展现出了日料的美妙,每一口都让人感到无比的满足。

酒足饭饱之后,李女士拿出手机准备支付,可万万没想到,店家竟然表示,费用一共是14000多元。 听到14000元这个数字,李女士直接傻了眼,毕竟自己一共请了16位客人、外加3个孩子,纵使孩子全额算,也应当只有6000多元,怎么会有14000多元。 “你们这不是自助餐厅吗?”看到这个价格,李女士忍不住问出了声。

然而,餐厅的工作人员却告诉李女士,餐厅根本没有自助餐,AAP上的302元每人,并不是自助餐的费用,而是该该餐厅的人均消费在302元左右,这在网站上是标明的。 李女士无法接受这个这个突如其来的“惊喜”,便立刻刻打开手机查看,发现果然如餐厅所说,302元是该餐厅的人均消费水平,而不是自助餐的费用。 李女士认为,餐厅没有写清楚,存在诱导消费者消费的嫌疑,遂在支付餐费后,找到媒体曝光了涉事的店铺。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本案中,李女士从进入餐厅的那一刻起,就具备了消费者的身份,因此在后续与餐厅的纠纷中,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也就是说,涉事餐厅作为经营者,必须告知餐厅消费的真实情况,不能有任何形式的虚假宣传。 在这个案件里,李女士虽然称商家在美食平台上没有写清楚,导致自己产生了重大误解,进而将人均消费当成了自助餐费。 但商家却提出:

1、餐厅在外卖平台上虽然写的302元/人,但前面已经标明了是人均消费水平,况且所有的商家都是这样标注的,像李女士这样的还是第一位,所以责任应当在李女士; 2、按照大众的认知习惯,自助餐是先付费,后取餐,根本不涉及点餐的环节,可在本案中,服务员一直未众人点餐、送餐,李女士却自始未提出任何质疑,存在明显过错。 综上,商家的观点认为,李女士本身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无疑,从现在的情况看,很难判定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消费的情况,所以李女士只能是花钱买教训。 但通过本案,也提醒我们,消费者在选择餐厅和就餐方式时,应该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和细则,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同时,餐厅也应该更加透明地公布各项费用,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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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云开枫映色,不见当年紫衣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