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改革开放,温州民营经济兴起,资金需求大增,银行信贷无法满足。乐清小木匠李启峰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发展出了“百人百元百月单万会”的庞氏骗局。 1986年,浙江乐清,这座宁静的小城被一场金融风暴席卷,“抬会”事件如一颗重磅炸弹,打破了生活的平静,让无数家庭陷入深渊,也在中国金融发展史上留下了惨痛而深刻的一笔。 抬会,这种从传统民间合会演变而来的信用形式,在80年代的乐清一度成为人们狂热追逐的财富游戏。它的基本模式是:会员先一次性付给会主一笔可观的资金,从次月起,会主在数月内每月支付给会员一定数额的钱,且会员最终所得金额总和远高于最初投入。比如,当时一种常见的抬会规则是,会员入会需交1.16万元,从第二个月开始,会主每月付给会员9000元,连续12个月,共计10.8万元;从第十三个月起,会员再付给会主3000元,连续付88个月,计26.4万元,会主依旧每月付出9000元,一个完整会期为100个月 。如此诱人的回报,恰似天上掉馅饼,让众多怀揣财富梦想的人难以抗拒。 小木匠李启峰,在这场疯狂的财富游戏中扮演了关键角色。他凭借在当地积攒的好人缘和信誉,成为了抬会大会的负责人。李启峰精心设计的“百人共捐百元,持续百月,目标万元”抬会计划,如同磁石一般吸引着人们。第一个月缴纳1.16万元入会费,从第三个月起就能每月稳拿9000元利息,本金还不受影响,这般优厚条件,让人们纷纷解囊,甚至不惜四处借钱入会。李启峰家每天都挤满了带着钱来报名的人,为应对庞大的资金流,他雇佣了会计、出纳和保镖。 抬会起初运转平稳,可随着规模无节制地扩张,风险也如滚雪球般越来越大。李启峰面对汹涌而来的参与者,渐渐放松了入会门槛,不再严格审核会员资格。抬会的热潮迅速从乐清县蔓延到周边地区,乃至温州市区,参与者数量呈爆炸式增长。一些人为了入会,不惜重金送礼,李启峰也顺势提高入会费,还通过开设大会套小会的方式,进一步扩大规模。但这种快速膨胀的背后,隐患重重。真正将资金用于生产或投资的会员寥寥无几,多数人只为获取高额利息。为维持运转,李启峰只能不断招揽新会员,用新入会费填补利息窟窿,这无疑是典型的庞氏骗局,注定无法长久。 1986年,这场疯狂的金钱游戏终于迎来了崩溃时刻。乐清县内大大小小的抬会接连垮台,会员们期盼的利息化为乌有,连本金也打了水漂。李启峰的突然失踪,更是让局势彻底失控。温州市十几万会员人心惶惶,他们中的许多人投入了毕生积蓄,如今血本无归,为追回损失,会员们四处讨债,甚至不惜采取暴力手段。一时间,店铺关门、工厂停工、学校停课,整个社会秩序陷入混乱。乐清县警方统计,期间有超千人遭到非法拘禁,200人仓皇逃跑,140多栋房屋被毁坏,8万多户家庭一夜之间倾家荡产。 早在危机全面爆发前,乐清县政府就已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并着手干预。1986年2月14日,县政府发布公告,告诫民众不要参与违法抬会活动,然而,这一警示未能阻挡人们对财富的疯狂追逐,抬会依旧肆意蔓延。随着危机不断加深,县政府不得不采取更严厉措施,组织公安、工商银行和基层干部对李启峰等人的抬会展开深入调查。在李启峰家中,警方发现了大量现金和借出去的款项,为部分会员挽回了一些损失。但当李启峰和另一名抬会负责人郑乐芬携款潜逃后,危机进一步升级,引起了中央高层的高度关注,要求严厉打击。在天津和江苏警方的协助下,两人相继落网。 李启峰和郑乐芬等人虽被抓获,可给他们定罪却困难重重。当时中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改革关键期,对于抬会这种新兴经济现象,法律并无明确界定。有人认为抬会是合理的民间互助,也有人觉得是投机诈骗行为。温州作为改革开放前沿,如何定罪备受瞩目。经过多方协商权衡,最终李启峰等人被以诈骗罪论处。1989年1月12日,温州中院认定他们通过抬会进行非法金融投机活动,扰乱国家金融秩序,后果严重,判处死刑。随着他们伏法,这场疯狂的“抬会”闹剧彻底落幕。
80年代改革开放,温州民营经济兴起,资金需求大增,银行信贷无法满足。乐清小木匠李
锦书难托思君愁
2025-01-31 14: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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