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一位35岁的女士小林买了3斤车厘子回家享用。然而,家人吃了几颗后,纷纷感到肚子不适,接连跑厕所。小林疑惑地扣开车厘子,发现内部竟发白,呈点状。询问店家,店家称是糖心,但小林坚信是发霉。大家怎么看?
(来源:椒点视频)
女士小林今年35岁,是个热爱生活的家庭主妇。这天,她兴冲冲地从市场买了3斤新鲜的车厘子回家,准备给家人一个惊喜。
车厘子红彤彤的,晶莹剔透,看上去诱人极了。小林洗了一盘,端到客厅,招呼家人一起来品尝。大家围坐在一起,有说有笑,享受着这难得的闲暇时光。
然而,好景不长,刚吃了几颗车厘子,小林的丈夫就突然皱起了眉头,捂着肚子说:哎呀,我这肚子怎么有点不舒服呢?
小林一听,心里咯噔了一下,赶紧问:怎么了?是不是吃坏了什么东西?
丈夫摇了摇头,说:就吃了几颗车厘子。
这时,小林的女儿也嚷嚷着肚子不舒服,接连跑了两三次厕所。小林心里顿时慌了神,她赶紧拿起一颗车厘子仔细端详。
这一看,可把小林吓了一跳。只见车厘子内部竟然发白了,呈现出一种白色点状的东西。
她赶紧又抠开了几颗,发现情况都一样。小林心里明白,这绝对不是正常的车厘子该有的样子。
她连忙拿起手机,给商家打去了电话。
商家在电话里听完了小林的描述后,却轻描淡写地说:哦,那个是糖心,车厘子有时候会有糖心的,很正常的。
小林一听就急了:糖心?糖心怎么会让人肚子不舒服呢?我们家人都吃了几颗就拉肚子了,这怎么可能是正常的?
商家却坚持说是糖心,还说小林可能是太敏感了。小林气得直咬牙,她觉得自己被商家忽悠了。她决定不再跟商家废话,而是要通过自己的方式来查明真相。
小林上网查了查关于车厘子糖心的资料,发现糖心确实是车厘子的一种正常现象,但通常只是局部出现,而且不会影响到车厘子的口感和品质。而她买的这些车厘子,内部发白点状的情况显然不是糖心那么简单。
她又想起了自己曾经听说过的一些关于食品发霉的事情,心里更加确定了这些车厘子是发霉了。她决定再去找商家理论一番。
当她再次来到商家店铺时,商家看到她一脸严肃的样子,心里也有些发虚。
小林开门见山地说:老板,我查了资料了,这些车厘子根本不是糖心,就是发霉了。你看看,这里面都发白了,还呈点状。我们一家人吃了都拉肚子了,你说怎么办吧?
商家却仍然狡辩说:这怎么可能是发霉呢?我们卖的车厘子都是新鲜的,怎么可能发霉呢?你是不是存放不当啊?
小林一听就火了:我存放不当?我刚买回来就洗了吃了,怎么可能存放不当呢?你这就是在推卸责任!
一、关于商品质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这意味着商家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真实信息,包括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等。
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宣传的质量要求。
商家销售的车厘子应当符合其宣传的质量标准,如果存在发霉等质量问题,则违反了这一规定。
《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车厘子作为食品,其质量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标准。
二、关于商家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小林及家人因食用发霉车厘子导致身体不适,有权向商家要求赔偿。
如果商家明知车厘子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销售,根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商家进行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在极端情况下,如果商家的行为构成了犯罪,则可能面临刑事责任。不过,在本案例中,商家并未达到这一程度。
三、关于消费者维权途径
小林首先尝试与商家协商解决问题,这是消费者维权的第一步。协商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的优点。
当协商无果时,小林选择了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作为消费者的娘家人,会积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投诉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小林还可以选择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诉讼是消费者维权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最具权威性的方式。
在本案例中,小林拍下了车厘子的照片作为证据,这是非常明智的做法。证据是维权的关键,没有证据就无法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闻鸟啼
如果用盐浸泡一下肯定有虫跑出来
用户23xxx71
幸好我月薪三千,保命[捂脸哭]
城哥
车厘子从产地来到中国,海上旅途都近三十天。怎么可能是新鲜水果?劝大家别吃车厘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