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含韵:“我在香港还发过片。”林峯:“啊?”张含韵继续说:“我永远记得在工作的间隙,每个人的中午饭,可能一个烧腊饭,再来一碗汤,再来一个咸鱼炒的……”林峯提醒着:“芥兰。”
张含韵补充着:“因为那个时候初来乍到,不太认路,经常去遛弯的时候就迷路了,我都是靠嗅觉,这家店的街口有一个萝卜炖牛腩,然后离我们住的地方,大概一个街口,下一个街口有咖喱鱼蛋,就是记这个吃的味在哪。闻着然后就回去了。”
分不清楚路真的很苦恼,可能以前智能机不普遍,需要人为记路,而张含韵刚刚到香港,肯定不太适应,记路会比较麻烦。
真的是喜欢吃东西也是有好处,还可以用来记路,这样记路印象还深刻了,不过现在就不用如此记路了,以前你记路是不是也需要记标志性的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