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小区服务成本更高 在与小区的业务往来中,我们发现,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往往会使第三方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最终导致业主承担更高的费用。 我公司业务有一部分需与小区合作。在合作过程中,我们留意到许多小区都成立了业主委员会。这些业委会的部分成员,时常刻意针对与小区打交道的第三方,制造麻烦。在我们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按业务额的一定比例分配给小区业主。但由于当时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我们无法确定物业公司是否切实将这部分款项给到业主。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查阅合同,要求我们将原本应由物业公司转交的款项直接交给他们,从合同条款角度看,这一要求有其合理性。然而,我们在小区已经投入了成本,在将款项直接交给业委会后,物业公司对此表示不满。同时,我们要求业委会与我们重新签订服务合同,可大部分小区业委会却以权限等各种借口推脱,拒绝签订合同,却照收款项。这种情况下,小区物业又会以各种理由向我们收费,无奈之下,我们只能停止服务。后来,部分小区经过与业主大会谈判,我们重新提供服务,但服务价格不得不提高,因为运营成本大幅增加了。 在业务推广过程中,我们几乎未遇到真正将小区全体业主利益放在首位的业委会,多数业委会似乎更热衷于利用职权谋取利益,人性的弱点在这些场景中暴露无遗。 其一,只要我们持续给钱,合同就能延续,且业委会还限制价格上涨。但我们所处行业前期投入成本巨大,停止服务后,业主询问情况,业委会便寻找其他公司。其他公司评估后发现,三五年才能收回成本,纷纷拒绝。最终双方各退一步,我们签订合同继续服务,价格适度提高,费用支付给物业公司。但我们还得绞尽脑汁找涨价的合理理由。 其二,业委会只看重收钱,每月按时收款,即便我们张贴告示宣布涨价,他们也不闻不问。此时,业委会实际上沦为单纯的收钱代理人,完全背离了为业主服务的初衷。 其三,业委会承诺只要给钱,一切事情都能办好。可一旦钱到手,后续服务却大打折扣 ,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远低于预期,甚至比一些管理不善的行政部门还要糟糕。与他们交流中发现,很少有业委会主任或委员真正思考如何提升小区服务质量,满脑子都是如何利用小区资源盈利。 在合作的小区中,有几个实行业主自治。起初物业费为每平方米1.5元或2元,业主自治后,部分小区物业费有所下降,然而公摊费用却大幅攀升,物业服务水平更是急剧下滑。小区内三天两头发生争吵,管理混乱不堪,几乎没有一个小区能实现良好管理。其中有一两个看似管理稍好的小区,实际上是业委会的几个领导摇身一变成为物业公司的老板,独占了本应属于全体业主的物业利润。 我新发布的内容被官方推荐啦!👍你也快来发布一条吧!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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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情缘文化
2025-01-25 18: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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