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一女子从某平台租了一单间后,偶然在浴室发现了摄像头,报警后,得知是一名

火龙果看天下 2025-01-22 13:14:08

广东深圳,一女子从某平台租了一单间后,偶然在浴室发现了摄像头,报警后,得知是一名男室友所为,为此男室友被处以了7日行政拘留的处罚,然而,此时女子又意外得知,这名男室友之前因为偷拍被行政拘留过,这一次是故技重施,因此,女子认为平台也有问题,可是平台的回应却让人心寒。

女子小言为了能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安稳扎根,于是就打算租房居住,考虑到租房成本也不低,于是,小言就决定租一个单间。

在浏览某租房平台时,一套装修简约、价格合理且地理位置优越的合租房吸引了她的目光。经过与平台客服的一番沟通后,小言满怀期待地租下了其中一间卧室。

入住初期,一切看似平静而美好。然而一天,小言像往常一样走进卫生间准备洗漱,眼角的余光突然瞥见浴室角落里一个不起眼的小包。这个小包不知何时开始频繁出现在浴室的不同地方,之前小言并未过多在意,只当是哪位室友随手放置的。

但这一次,小包的豁口处闪过一道诡异的反光,强烈的好奇心驱使小言凑近仔细查看。这不看不知道,一看惊出了一身冷汗,在小包的缝隙中,竟藏着一个微型摄像头!

小言的内心瞬间被恐惧和愤怒填满。她深知此事的严重性,没有丝毫犹豫,立刻选择了报警。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在铁证面前,一名合租男室友终于低下了头,承认了自己令人不齿的偷拍行为。

原来,这个摄像头已经在浴室里“潜伏”了许久,记录下了无数不该被记录的画面。更让小言感到震惊和愤怒的是,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这名男室友并非初犯,此前他就曾在这套房子里对其他租客实施过偷拍行为,并因此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而当小言质问租房平台,为何在明知该男子有如此恶劣偷拍前科的情况下,仍将房子出租给自己时,平台却只是轻描淡写地回应,只能为她办理退租手续或者免费更换房源。这样的处理结果,让小言难以接受。

从法律的视角深入剖析这起令人痛心的事件,其中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层面: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本案中,该男室友首次偷拍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此次再次偷拍,情节已然较为严重,所以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民事责任层面:该男室友的偷拍行为严重侵犯了小言以及其他被偷拍者的隐私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小言作为受害者,有权要求侵权人即该男室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等。因为这种偷拍行为给小言带来的不仅仅是身体上的不安,更多的是精神上的巨大创伤。

同时,租房平台在知晓该男子有偷拍前科的情况下,仍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将房屋出租给小言,其不作为行为也构成了对小言知情权和安全居住权的侵害。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平台仅仅提出退租或换房的解决方案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对小言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合理赔偿。

虽然在本案中,目前该男室友的行为尚未达到刑事责任的标准,但如果其偷拍行为涉及到将偷拍内容传播、贩卖,或者偷拍对象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情节严重的话,就可能触犯刑法。

例如,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若该男室友将偷拍的他人隐私视频或照片传播给他人,且达到一定的传播范围或造成严重后果,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这体现了刑法对于严重侵犯公民权利、危害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其实,作为租房人,入住的时候,一定要多加检查,防止在一些插座、台灯等部位,藏有摄像头。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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