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与业主之间,无非就是“业主需要服务、物业提供并满足业主的服务需求”,还有就是

农夫傅说社会中 2025-01-21 08:25:53

物业与业主之间,无非就是“业主需要服务、物业提供并满足业主的服务需求”,还有就是“一方因提供服务收费,另一方因提供服务获得应有的收益”,双方围绕这两个共同目标实现共赢的一种动态平衡。 而双方平衡的焦点是“服务”和“收费”,原则应该是“责权对等”,如果不能实现“责权对等”,则双方不再平衡。 现实中业主对物业的不满,无非就是“收费过高”“服务不足”。这其中有一个客观事实是,“众口难调”,同样的收费价格,不同的业主会有不同的认可度;同样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不同业主也会有不同感受和评价。 所以,这种双方之间的平衡,更多的是需要多沟通、多协调,似乎并不存在明确的硬性指标,更需要一种柔性管理、动态平衡。就像我们坐公交车,只坐1站跟坐20站甚至更多站的收费是一样的,这里就不能针对单一的乘客来衡量和评价“合算不合算”! 但是,现在的物业根本没有、也不可能这样来平衡考虑。个人感觉,甚至连彻底公开收支账目的信心都没有!如果双方能围绕透明的收支账目进行沟通,双方间的合作必定会更坦诚、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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