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白城,男子家里老人突然发病,拨打了120急救,急救人员赶到后要求家属下楼拿担

爱波尚克 2025-01-19 23:28:26

吉林白城,男子家里老人突然发病,拨打了120急救,急救人员赶到后要求家属下楼拿担架,男子瞬间急眼:急救人员不带担架来干什么?原来,男子家的老人生病一年多了,隔几天就打一次120,每次都是家属自己抬担架,结果,医护人员反而连担架都不拿了。卫健部门回应:现在没有担架护工,一般都是家属自己抬担架!

如果患者家属不在跟前,急救人员又不负责抬担架,病人怎么处置?

1月13日晚上,杜大哥家里老人发病,家人紧急拨打了急救电话。

杜大哥也在第一时间赶到老人家里,他到楼下的时候,救护车已经到了。

然而,几名急救人员往楼上走,却让杜大哥下楼去把担架拿上来。

家里老人病情恶化,具体情况还不知道怎么样,却被要求下楼拿担架,杜大哥的火气瞬间爆发。

他不客气的对救护人员问:“你们不带担架上来,非得要病人家属下楼去拿吗?

每次让我们家属自己抬担架也就算了,现在连担架都不拿了,你觉得合理吗?”

原来,杜大哥家里的老人生病一年多了,病情时好时坏。

家里人也无奈,只好在老人的病情发生变化时,拨打急救电话,差不多隔几天就打一次120。

120急救人员来是来了,但没人抬担架,需要病人家属自己把老人抬下楼,再抬上救护车。

之前,家属想到自家的老人生病,抬担架也没啥说的,从没计较过。

就在13号那天晚上10点多,家里老人病情恶化,家人拨打了急救电话后,也及时通知了杜大哥。

救护车接到求救电话来的挺及时,几分钟时间就赶到了。

等杜大哥心急火燎的赶到老人家里,刚上楼,急救人员就让他下楼去把担架拿上来。

杜大哥也是纳闷,急救人员上门救人,竟然连担架都不拿,你们干啥来了?

急救人员争辩说:“不都是家属自己拿吗?你要说一声,我们也可以顺便拿上来。”

杜大哥真的气坏了,我们家属不到万不得已,怎么会打急救电话?

不拿担架,难道是让病人自己下去吗?每次不带担架上楼,不抬病人下楼,这是啥道理?

如果家里就一个病人,或者就一位老人,你们是让病人自己上救护车吗?真是太过分了!

急救人员也感到很委屈:“我们也是为患者服务,为了争取时间救人要紧,家属别计较太多。”

病人家属花钱叫的救护车,救护人员上门急救,不带担架、不抬病人,还让家属不要计较,这是什么服务?

杜大哥表示,每次都是我们家属自己抬担架,我们也没说啥。

但作为救护人员,连担架都不拿上来,这样做太不合理了,我们花钱要的是服务!

如果因为你们不拿担架,耽误了老人的病情,谁来负责?

双方当场发生了争执,杜大哥一气之下将事情曝光。

对此,卫健部门很快做出了回应:因为之前出过事,医院没有担架护工,现在一般都是病人家属自己抬担架。

医院对此也通报称:当时急救人员7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将患者转至指定医院,未影响患者正常诊疗,不存在救治不及时问题。

当时发生争执的情况是:患者需要使用担架,为节约时间,医务人员请求正准备上楼的患者家属帮忙拿取担架,引起家属不满,随即医务人员表示了歉意。

1月15日,医院有关人员面向患者再次道歉。

事情处理的看似很完美,但很多人在看到视频后,也在纠结这个问题。

如果病人出现危急状况,自己拨打了急救电话,医护人员不抬担架,对病人又该怎样处置?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该如何认定呢?

1、急救人员未携带担架的行为可能构成未充分履行职责。

120急救服务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共服务,有义务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包括携带必要的急救设备如担架等。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急救人员应当在接到任务时,做好充分准备,携带必要的设备以保障能够及时有效地对患者进行救治。

2、患者家属支付了急救费用,有权要求获得符合标准和规范的急救服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患者家属作为消费者,有权了解急救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服务有权提出质疑和投诉。

如果在急救过程中,因为急救人员的失职,导致患者病情延误或加重,患者家属有权追究责任。

3、如果因为管理不善导致急救服务出现问题,医院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9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

病人家属遇到的问题,说明医院存在管理方面的不规范。

目前,该院通报当天出诊的医务人员已调离原岗位,停发3个月绩效工资,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文中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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