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要求理发店退还自己80元钱,因为她觉得对方把自己的头发烫坏了,而对方却说一分也不退,还质疑道:“你怎么证明是在我这里烫的?”
临近年关,姚月想要给自己换个新发型,于是兴冲冲地去了理发店。在沟通了需求和期望后,理发师建议她尝试烫发,姚月欣然同意。经过两个小时的精心打理,姚月对着镜子满意地点了点头,感觉整个人都焕然一新,于是付了80元后满心欢喜地离开了。
然而,回到家中,家人的反应却让她大惊失色。他们看到姚月的头顶部分头发被烫得凌乱不堪,简直像个鸡窝。姚月这才惊觉,原来自己之前只看到了前面的效果,根本没注意到头顶和后面的惨状。
姚月气急败坏地冲回理发店,质问理发师:“你这是什么手艺?我的头发怎么会变成这样!你必须道歉并退钱给我!”理发师虽然心知肚明,但嘴上却不肯松口,回应道:“退款?那可不行。你得先证明这头发是在我们这儿烫坏的。”
姚月更加愤怒了:“我出门的时候可没看到头顶成这样!你这不是昧着良心说话吗?”理发师双手一摊,表示无可奈何:“没证据,我就不能退款。”
姚月近乎崩溃:“你哪怕退我十块钱,我心里也舒服点!我不是在乎那80块钱,我就是觉得难受啊!”但理发师依然坚持:“要退款,先拿出证据。”
这场争执引起了周围人的议论。有人同情姚月,认为理发店应该退点钱以平息事态;但也有人认为理发店做得对,不能轻易退款,否则后患无穷。
从法律角度来看,《民法典》明确规定,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理发店与姚月之间已形成事实上的服务合同关系。理发店有义务按照行业标准提供合格的美发服务。如今头发被烫坏,明显违反了合同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赋予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姚月有权了解服务真实情况并获得质量保障。在此情况下,理发店若拒绝承担责任,显然侵犯了姚月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民事纠纷中,“谁主张,谁举证”是基本原则。姚月要证明头发是在理发店被烫坏的确实存在难度。但从公平原则出发,理发店作为专业服务提供者,也应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若理发店无法证明自身无过错,仅以姚月无法证明为由拒绝退款,在法律上恐怕难以站得住脚。
这起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与讨论。大家各执一词,但无论如何,我们都应尊重消费者的权益和法律的公正。希望此类事件能引发更多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注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