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社会太疯狂!2017年,湖南岳阳,小偷半夜偷车逃跑摔残,判车主全责,起诉车主赔偿30万。一审判赔偿11万多元,车主、保险公司反诉:他是自己摔倒的,犯罪行为也要赔精神抚慰金?二审是如何判的?
“如果正当防卫还要赔偿小偷的损失,那以后谁还敢站出来见义勇为呢?”一个法庭的庭长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全场掌声一片......
小偷阿强半夜潜入车主老王的小区,盗走一辆价值30万的豪车。警察接到报警后展开追捕,阿强慌不择路,开车冲出小区时不慎撞树,导致车毁人伤,高位截瘫。
阿强醒来后第一件事,就是把老王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30万元的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理由是:小区大门没锁,监控也没装,给了他可乘之机,车主管理不当也要负责。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阿强受伤与老王存在一定因果关系,老王作为车主没尽到足够的管理责任。尽管阿强是违法行为,但也遭受了严重伤害。综合考虑后,判决老王赔偿阿强医疗费等共计11万元。
老王和保险公司都不服,提起上诉。他们认为,阿强是自己犯罪导致受伤,与车主无关。而且作为小偷,阿强无权获得赔偿,判决严重违背公平正义。
二审开庭,法庭气氛凝重。控辩双方唇枪舌剑,激烈争辩。庭长沉默不语,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终于,庭长开口了。他缓缓站起,环视全场,庄严地说:"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车主是否存在过错,小偷能否获得赔偿。我们先看车主的责任。诚然,老王作为车主,在车辆管理上可能存在一些不足,如果严格说来,也有一定责任。但这种责任是微乎其微的,根本无法与阿强的盗窃行为相提并论。"
"试问,如果没有阿强的盗窃,会有后续的车毁人伤吗?阿强的受伤,完全是其自身犯罪行为导致的结果,这一点无可辩驳。退一万步说,即便车主存在一定过错,也绝不应承担全部责任,一审判决有失公允。"
"再看阿强获赔的问题。依法,违法者不能从其违法行为中获益,这是基本的法律原则。阿强作为小偷,其违法性是明显的,无权获得民事赔偿。一审判决不仅偏离了这一原则,而且判给阿强精神抚慰金,更是严重违背了精神抚慰金的适用条件,有法律适用上的错误。"
"在此,我要说,法律不是万能的,它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法律必须是公平的,必须伸张正义。如果我们纵容违法者,反而惩罚守法者,让见义勇为者寒心,让正当防卫者担忧,那社会的基本伦理和道德准则就会崩塌。"
"因此,本院判决如下:撤销一审判决,驳回阿强的全部诉讼请求。同时,我呼吁社会各界都要尊法守法,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更要告诉在场的每一个人:当你见到不公时,要勇敢地站出来;当你面对危险时,要挺身而出,保护他人、保护自己!"
庭长的话音刚落,全场响起雷鸣般的掌声。老王热泪盈眶,激动地向庭长鞠躬致谢。阿强则低下了头,似乎在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
这个案件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缩影,但它折射出法律正义和社会道德的光芒。它告诉我们,违法者必将受到惩罚,正义终会战胜邪恶。同时,它也警示我们,见义勇为、正当防卫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都应为之努力。
正如那位法官所说:"如果正当防卫还要赔偿小偷的损失,那以后谁还敢站出来见义勇为呢?"让我们携手共建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让法治的阳光照耀每一个角落。这,就是这个故事想要传达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