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人家敢直接说,“吉林老人救助游客反遭诬陷”这个事是假的。 本来这件事情,在当地已经有定论了,老人垫钱是真,游客走了也是真的,还有监控,说老人拉着狗拉爬子路过,并没有撞到游客, 但是,为啥重庆的通报,还敢直接说网传诬陷不实,你得看人家调查的,有多详细。 第一,人家是找到了医院医生,是医生说骨折至少需要三四万,游客肯定会想着富裕点,预缴个5万块,这不过分呀。 而且,起初老人也是承认有错,承诺愿意承担责任的,跟其他游客和导游三人一起,把伤者送到了医院,垫付了医疗费,双方没有争议的,这么多人在场,只不过是,事后得知骨折,要花好几万,老人不愿意再给钱了,才产生争议。 这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这些赔偿纠纷中非常常见,前期承诺承担责任,后期看治疗费太贵,又反悔不承认,说对方是讹人,伤者要是拿不出证据,可就惨了,搞得真跟讹人一样。 第二,判断老人没撞游客的监控视频,来自大约40米外的监控摄像头,这个距离可太远了,拍到的视频非常模糊,作为证据并不可靠,游客也压根不认可。 第三,人家找到了现场的两个目击证人,就是狗拉爬子上的乘客,人家可不管你是景区的,当地的,还是外地的,人家说,看到爬犁上的钢管,挂到了游客的腿,把人给挂倒了。 当初说游客讹人的说法,依据只是一个模糊不清的监控视频,在法律上这叫孤证,孤证不能定案。 现在说讹人不实的说法,依据是医院医生的证言,目击证人的证言,现场的视频,证据可以相互印证,在法律上这叫做证据闭环了,撞没撞人的事情,几乎就可以定案了。 如果还有争议,我个人的看法是可能在责任分担方面,比如,游客本身有没有过错,治疗有没有过度。
这事儿的关健点并不在伤是碰所致还是摔所致!!关键在于原本是一件未处理完的民事纠纷(双方在当地派出所调解未果,重庆方不认可对方无责然后回去养伤了),却一转眼被吉林的一堆小作文引爆全国:路人大爷的身份设定!见义勇为的人设!对方在派出所承认大爷无责!讹五万块!偷跑回重庆!失联躲三千多的垫付款~~不知道两厢一对照大家恶心不??也不知道前几天那些“正义人士”有没有觉得自己被当成了某种耍的动物???
这下回旋镖又给到吉林了[静静吃瓜]
玩冰雪运动哪有几个不废胳膊断腿的?还有摔死的冻死的憋气死的!
老太不可信,赖皮成习惯了
水军不少啊!
人证可能是伪证的!
网上有视频片段那叫不清楚?那个粉衣服黑裤子的从车上下来车在那个位置停一清二楚啊!怎么视频还就当不了证据了?
明明是民事纠纷,非要说成重庆游客受了恩惠不知感恩,拉黑连夜逃离。我就想问,咱们吉林官方就不能靠点谱?
吉林文旅的骚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