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重锤下,班主任竟公然干预学生参加中考: 陕西西北大学附中初三重点班班主

路边的你呀 2025-01-14 15:30:02

国家教育重锤下,班主任竟公然干预学生参加中考:

陕西西北大学附中初三重点班班主任陈桂玲当年不让我家儿子参加中考。理由是:我家儿子刚从县级学校而来,成绩会影响她们班将来排名和平均值。

但学校当时想让我这位新来教师留下,为了照顾我,我的儿子被安排进了她的班。即便是怕我家儿子影响最后班里平均成绩,也要和学校领导商量,可以把我家儿子换到“普通班”即可,大可不必亲自跑到我的办公室大声嚷嚷,最后人人皆知,弄的我家儿子知道后低头流泪,严重影响到了我家儿子的心理健康,给娃留下了一生不可抚平的伤疤。

感觉这样做严重脱离国家教育部部署的教育公平‌:

1.老师嫌弃最后一名学生,可能反映出教育中的不公平现象。每个学生都应该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和关注,老师的嫌弃行为违背了这一原则,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长‌,也很有可能影响到这个孩子一生的发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受教育者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享有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同时规定受教育者对于学校、教师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也强调,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并明确规定教师不得歧视学生‌。

3.歧视差生的行为通常表现为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学业成绩或表现不佳的学生采取不公平、不公正的态度或行为,如忽视、贬低、排斥或给予不公正的评价等‌。如果教师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如公然侮辱、捏造事实诽谤或故意伤害学生,就可能触犯刑法,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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