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女子在某健康管理公司买了一款塑身内衣套餐,花了19800元,老板还声称这是为女子量身定制的。可女子付完钱第二天就后悔了,她想要退货,却遭到拒绝,说这是定制款内衣,不支持退货,但老板表示,可以用折中的方法,换成100次的针灸理疗。女子不接受,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退还全款。法院判了!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昆山市人民法院) 柳女士对自己的身材十分的注重,为此还报了普拉提课,健身房也办了卡,还找了私教,虽然柳女士的丈夫认为这些都是在浪费钱,但见柳女士坚持,最后还是妥协了。 可是有一件事让柳女士的丈夫十分生气。那天,柳女士突然跑回家,说在某健康管理公司订购了一个塑身内衣的套餐,一共19800元。 柳女士表示,这个套餐能让自己的胸更挺,臀部更翘。可是柳女士的丈夫并未关注到挺和翘,而是被19800元的价格给震住了。 什么内衣要19800元?这内衣是镶金丝的吗? 丈夫认为柳女士被坑了,于是要求她去退了,可柳女士表示自己才量了尺寸去定制,这就去退掉多不好意思。 可柳女士的丈夫认为这个内衣套餐必须退,不能当冤大头,为此二人发生了争吵。 次日一早,柳女士经过一夜了反省,终于认识到自己错了,于是找公司老板要求退款。 可公司老板表示这个内衣套餐是量身定制的,订了就不能退。 柳女士认为这货还没到,自己自然可以退,但遭到了公司老板的拒绝。 不过,公司老板想到了一个折中的办法,既然柳女士是常客,那就把订购塑身内衣的费用转化为100次针灸理疗的费用。 柳女士不同意,她表示公司并不是真的量身定制,根本就没有用尺子量,只是让自己根据自己的肩围、胸围、腰围、臀围选择了尺码而已。 可是公司老板坚称这是量身定制,退了就会影响二次销售。 双方各执一词,协商无果。柳女士一怒之下,将公司告上了法院。 柳女士认为,公司就是在消费欺诈,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公司则辩称,这是量身定制服务,是柳女士自己同意要购买的,所以无法为其办理退款。 那法院会怎么判呢? 首先,柳女士主张公司存在消费欺诈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20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查,涉事公司出售的这个塑身内衣套餐,对外宣称是量身打造,但实际上只是根据女性的身材数据,挑选了对应尺码的内衣进行售卖,而不是根据女性的身材数据特地去加工一套内衣出来。 因此,涉事公司的行为的确存在虚假宣传,存在消费欺诈。 其次,涉事公司主张退款会导致内衣无法二次销售。 但是本案中,柳女士自始至终没有收到过内衣,更不存在试穿的情况,而影响二次销售按照一般人理解,至少要穿过才行。 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对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的,视为商品不完好。具体判定标准如下: (三)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家纺、家居类:商标标识被摘、标识被剪,商品受污、受损。 由此可见,在一个商品因为被摘掉了标识牌,或者已经穿过了,上面还有污损,应当视为商品不完好,会影响二次销售。 此前,有一些学校学生在表演完后,就把表演服给退了,店家拿到衣服后发现衣服上一股汗味,甚至都有发霉的情况,这种已经出现了污损的,无法达到二次销售标准。 因此,涉事公司主张柳女士不要内衣会影响二次销售,这个理由不能成立。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了双方的服务合同解除,涉事健康管理公司应当退还柳女士19800元订购塑身内衣的费用。 对此,您怎么看? 关注@法律公开课
江苏苏州,女子在某健康管理公司买了一款塑身内衣套餐,花了19800元,老板还声称
雷雷说趣
2025-01-14 00:14:39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