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枉王佳佳法官跟保险公司战略合作,替保险公司省3000元,而欺负党老汉的人,可以看看王佳佳法官主办过的漯河市的另外一起类似的交通事故案。
案件详情,可以通过案号自行去文书网上查询。案号1:(2018)豫1103民初2713号,案号2: (2018)豫11民终2968号。
这起案件中A某驾驶小轿车在一个路口行驶中,与一个驾驶电动车的B某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B某10级伤残,交警判定A某全责,B某不负事故责任。
B某事后将A某以及A某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请求他们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书证审查费、车损、交通费等共计153423元。
一审法院实际判决A某以及保险公司赔偿B某117708.65元,加上保险公司此前垫付的99614.05元医药费,总计赔偿217322.7元。最后保险公司不服判决,认为判的太多了,提起上诉,但最终被二审法院驳回。
喷子们看到了吧?你们不是说王佳佳法官和保险公司战略合作,只会替他们省钱的吗?那这个案子又是怎么回事?让保险公司多出6万多。实际上只要受害者申请的赔偿费用是合理的,法官都会支持,像党志军那种不合理的费用,肯定就不会支持了。
使劲洗
请不要洗白了,现在的社会人民群众都看懂
这两起交通事故都是撞人者全责。不同之处就是赔偿费的差别和当事人的态度:B某告上法庭索取15万赔偿费,最后获得22万元的赔偿金,多得将近7万元。党志军索赔1.8万元,却只判赔9千元!为什么会有差别很大的判决?党志军不求多判,只要比保险公司的1.2万多一点点,也不致于两败俱伤。
要求15万,赔了11万,少了4万
小 编 你也另瞎BB啦!人都死两个了,两清了;你们再闹他们又要到阎王那里打官司去了
18000也只是在交强内就可完成。只要责任清楚,都应该支持受害者。
真踏马该死。看到这话后,你心里带入的第一个涉案人员,就是你真的觉得搞死的那个。
法官判的就是合理的?
阶层不同而已,B某的赔偿那么高显然不是一般人。
以前农民看病欠医院一大笔,医院派人查实一下,农民是没钱,然后就一笔勾消,两清。医院是人民的,农民也是人民的,两者之间债务,只是工作安排上出问题才陈显债务累积,又不是对抗矛盾冲突,好像牙齿咬到舌头,是怪舌头,还是怪牙齿?
这个支不支持己经不重要了,一个人已经死了,别外一个人也准备去天上报到了
完全违法,最多满足原告所有诉请
如果贫富差距没有那么大 社会 相对的公平 每个人都心态平和 也许好多矛盾就消失了 可能两个人都还好好的生活呢
那为什么少判,难到是自己害自己啊
赶紧洗
十级伤残才21万?
正义,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