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年谱
1948年1 1 月 1 8 日 为 中 共 中 央 军 委 起 草 致 林 彪 、 罗 荣 桓 、 刘 亚 楼 电 , 决 定 东 北 野 战 军 提 前 入 关 。 指 出 : “
( 一 ) 傅 作 义 经 过 彭 泽 湘 及 符 定 一 和 我 们 接 洽 起 义 。 据 称 , 傅 起 义 大 致 已 定 , 目 前 考 虑 者 为 起 义 时 间 、 对 付 华 北 蒋 军 及 与 我 党 联 系 等 问 题 。 现 符 定 一 已 到 石 门 , 明 后 日 即 可 见 面 , 我 们 拟 利 用 此 机 会 稳 定 傅 作 义 不 走 , 以 便 迅 速 解 决 中 央 军 。
( 二 ) 望 你 们 立 即 令 各 纵 以 一 二 天 时 间 完 成 出 发 准 备 , 于 二 十 一 日 或 二 十 二 日 全 军 或 至 少 八 个 纵 队 取 捷 径 以 最 快 速 度 行 进 , 突 然 包 围 唐 山 、 塘 沽 、 天 津 三 处 敌 人 , 不 使 逃 跑 , 并 争 取 使 中 央 军 不 战 投 降 ( 此 种 可 能 很 大 ) 。 ”
同 日 关 于 防 止 国 民 党 军 从 北 平 、 天 津 、 张 家 口 、 唐 山撤 走 , 为 中 共 中 央 军 委 起 草 致 杨 得 志 、 罗 瑞 卿 、 耿 飚 并 告 杨 成 武 、 李 井 泉 、 李 天 焕 , 程 子 华 、 黄 志 勇 电 : “ ( 一 ) 平 、 津 、 张 、 唐 , 蒋 、 傅 两 系 军 队 在 我 徐 州 作 战 胜 利 进 展 下 , 有 分 向 西 、 南两 方 撤 退 或 集 中 向 南 方 ( 经 海 路 , 亦 有 某 种 可 能 走 陆 路 ) 撤 退 的 可 能 。 ( 二 ) 为 着 不 让 蒋 、 傅 两 系 军 队 从 平 、 津 、 张 、 唐 逃 走 , 除 已 令 杨 、 李 、 李 停 止 攻 击 归 绥 并 将 其 三 个 纵 队 位 于 绥 东 地 区 坚 决 阻 止 傅 军 向 绥 远 逃 跑 外 , 又 已 令 徐 、 周 停 止 攻 击 太 原 , 以 免 刺 激 傅 作 义 早 日 逃 跑 。 ( 三 ) 杨 、 罗 、 耿 所 部 即 在 阜 平 待 命 , 并 准 备 随 时 向 张 家 口 附 近 出 动 , 协 同 杨 、 李 、 李 阻 止 敌 人 逃 跑 。 ”
同 日 二 十 四 时 , 关 于 歼 灭 黄 百 韬 兵 团 后 的 部 署 , 为 中 共 中 央 军 委 起 草 复 刘 伯 承 、 陈 毅 、 邓 小 平 并 粟 裕 、 谭 震 林 电 , 指 出 : “ 敌 在 防 御 时 虽 尚 有 相 当 战 斗 能 力 , 但 攻 击 精 神 差 到 极 点 。 我 军 捉 住 敌 人 这 个 弱 点 可 以 分 离 敌 军 各 部 , 给 以 各 个 歼 灭 。 ” 谭 震 林 、 王 建 安 指 挥 的 各 纵 于 消 灭 黄 百 韬 兵 团 余 部 后 , 迅 速 移 至 徐 州 、 宿 县 间 作 为 预 备 队 , 准 备 协 同 淮 海 战 场 南 线 各 纵 歼 灭 黄 维 兵 团 。 “ 只 要 南 线 各 敌 约 有 一 半 左 右 被 歼 无 法 北 进 , 北 线 各 敌 就 成 瓮 中 之 鳖 , 可 以 逐 步 歼 灭 。 ”
“ 应 尽 一 切 努 控 制 徐 蚌 路 一 段 于 我 手 中 , 务 必 隔 断 南 北 两 敌 , 使 之 不 能 力会 合 。 ” 本 日 , 中 原 野 战 军 第 一 、 第 二 、 第 六 纵 队 在 蒙 城 地 区 阻 击 黄 维 兵 团 , 第 九 纵 队 与 豫 皖 苏 独 立 旅 将 李 延 年 、 刘 汝 明 两 兵 团 阻 击 于 任 桥 、 花 庄 一 线 。